,
5.2 装!置内布置
—。
5【.2.1 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表5《.2.1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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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1 ? 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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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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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单机驱动功!率小于15》0kW的可燃气体压!缩机可按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其他工】艺设备”确定其防火!间距;
! 2! 装置储罐—(组)的总容积应】符合本?。。标准第5.2—.,22条的规》定当装置储罐的总】容积液?化烃储罐小》于,50m3、可燃液】体储罐小于100】m3、可燃气体【储罐小于2》00m3时可按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其他工艺】设备”?确定其防火间距【;
【 , ? 3 查】不,到自燃点时可—取250℃》;
?
》 【4,。 装置《储罐:组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有!关规:定,;
】 ? ,。 5 丙【B类液体设备—。的防火间距不限【;
—
》 : , 6 散》发,火花地点与其他设备!防火间距同明火【设备;
! : 7 】 表中“一”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表示?装,置储罐?集中成组布》置
?
,
5.2.【2 为防》止结焦、堵》塞,控制温降、压降避免!发生副?。反应等?。有工艺要求》的相关设备》可靠近布置
【
5.2【.3 分馏塔顶冷!凝器、塔《。底重沸器《与分馏?塔压缩?机的分液罐、—缓冲罐?、中间冷却器等与压!缩,机以及?其他与主体》设备密切相关—。的设备可直》接连接或靠近布【置
—
5.?2.4 《 明火?加热炉附《属的燃料气分液罐】、燃料气加热—器等与炉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5.2.5 — ,以甲B?、乙A?类液体为溶剂的溶】液法聚合《液所用?的,总容积?大于800m—。3,的掺合储罐与相【邻的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7.《5m:;总容积小》于或等?于80?0m3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
,
,5.2?.6: ,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在线分析仪】。表间与工艺设—备的防火间距不限】
5.】2.7 布置在爆!炸危险区的在线【分,析仪表间内设—备为非防《爆型时?在线分析仪表间应正!压通风?
?
5.2—.8 设备—。宜露:天或半?露天布置并宜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执行受!工艺特?点或自然条件限【制,的设备可布置在建筑!物内
—
:5.2.9 联】合,装置视同一个—装,置其: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确【定其防火间距—。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
5.2.!10 装》置,内消防道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装置内应设》贯通:式道路道《路应有不少于2个出!入口且2个出入口】宜位于不《同,方位当装置》外,两侧消防道路间距不!大于120m时【装置内可不》设贯通式道路;
!
】2 : 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6m
【
5—.2.10A 】应在乙烯裂解—炉及高度超过24】m且长度超过50m!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设备的构架附近【适,当位置?设置不小于15m】×10m(含道路】)的:消防扑救场地
!
5.2.11! 在甲、乙类装置!内部:的设备?、,建筑物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用?道路将装置》分割成为《占地:面积不?大于10000【m2的设备、建【筑物区;
—
?。
2 【 当: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建筑物?区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小于】2,。0000m2时在设!备、建筑物区—四周应设环形道路】道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设备、建筑物区】的宽度?不应大于《120m相》邻两设备、建筑物】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并应加强安!全措施
—
,
,
5.2.11【A 当一套联合装!置的占地大于—80000m2时应!用装置内《道路分隔分隔的【每一区块《面积不应大于80】000m《2相邻两区块—的设备?、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分隔道路应与周边】道,路连通形成》环形道路分隔道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7m【
—。5,.2.12 — 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宜《布置:在同一地平面上;】当受:地形限制采取阶梯】式布置?时应将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等布置在】较高的?阶,梯,上;工艺设备—、装:置,。储罐等宜布置在较】低的阶梯《上
《
5《.2.1《3 明火加热【炉宜集中布置—在装置的边缘且【宜位于?。可燃气?体、液化《烃和甲B《、乙A类设备—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5.2》.14 当—在明火加热》炉与露天布》置的液?化烃设?备或甲类气体压缩机!之间设置不燃—烧材料实体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小于表5.2.1的!规定但不《得小:于,15m实体》墙的高度不宜—小于:3m距加热炉—不宜:大于5m《。实体墙的《长度:应满足由露》天布置的液》化烃:设备或甲类气—体压缩机经实体墙至!加热炉的折线距【离,不小于2《2,。.5m
—
— 当封闭式》液化烃设《备的厂?房,。或甲类气《体压缩机房面向【明火加热炉一面为】。无门窗洞口的不【燃烧材料实体墙时加!热炉与厂房的防火】间距:可小于表5.2.1!的规定但不得小于】15m
《
:
5.2.1】5 当同一—建筑物内分隔为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中间隔墙应为防【。火墙人员集中的房间!应布置在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建筑物】一端
?
》5.2.《。1,6 装置的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等不得与—设,有甲、乙A类设【备的房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装《置的控制室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
:
:
5?.2.17 【装置的控制》室,、化验?室、办?。公室:等宜布置《在装置外并宜全厂】性,或区域性统一设置 !当装置的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等布置在装置内时!应布置在装置的【一侧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并宜位于可燃【气体、液化烃和【甲B、乙A类—设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5?。。.2.18 布置!在装置内的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等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控制室宜设【在建筑物的》底层;?
】 2 《 平面布《置位于附《加2:区的办公室、化【。验室:室内地面及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的设备层地面—应,高,于室外地面且高差】。。不应小于《0.6m;
!
? 3 控【制室:。、机柜?间面向有火灾—危险性设《备侧的外墙应为无】。门窗洞口、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材料实】体墙:;,
!。 4 化》验室:、办公室《等面向有火灾—。危险性设备侧的外墙!宜为无门窗洞口不】燃烧材料《。实体:墙当确需设置—门窗时应采用防【火门窗;
!
5— 控制室》或化验室的室内不】得安装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在线:分析仪器《
《
5.2.1【9 高压和超高】压的压力设备宜布置!在,。。装置的一端或一【侧;有爆《。炸危:险的超高压反应设】备宜布置在》防爆构筑物内
【。
?
5?.2.20 装】置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设备采用多层构架】布,。置时除?工艺要求外》其构架不宜》超过四层
】。
《 介质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设备上方不宜】布置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甲、】。乙、丙类可燃液【体设备;若在其【上方布置《应用不?燃烧材料的封闭式】楼板隔离保》护且封闭《式,楼,板应为无泄漏楼【板
5】.2.21 — 空气冷却器不宜】布置在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设备【。。上方;若布置在其上!方应用不燃烧—材料的封闭式楼板隔!离保护
】
5.2《.22 《 装置储罐(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装置储《罐总容积《液化:。烃罐小于或等—。。于100m》3、: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罐小于或等于!1,000m3时可【布置在装置内装【置储:罐与: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1,的,规定
! :。 2 《当装置储《。。。罐组总容积液化【烃罐大于100m3!小于或?等,于500m》3、可燃液体罐【。或可燃气体罐—。大于100》0m3小于或等【。于5000m3时应!成组集中布置—在装置边缘;—但液化烃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0m3可燃液体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00m3装置【储罐组?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有关规定—与储罐相关的机泵应!布置在防《火堤外装置储罐组】与装置?。内其他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1!的规定?。
?
5.2.23! , ,甲、:乙类物品仓库—不应:布置在装置内若【工艺:需,要储量不大》于5t的乙类物品储!存间和丙《类物品仓库可布置在!装置内并位》于装置边缘丙类【物品仓库《的总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有关规—定
《
5《.2.24》 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的钢】瓶(含?实瓶和空瓶》)应分别存》。放在位于《装置边缘的敞—棚内:可燃气体的钢瓶【距明火或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设】备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分析【专用的钢瓶储存间】可靠近分析室布置】。。钢瓶储存间的建筑设!。计应满足泄压要求】
5.】2.:25: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甲、》乙、丙类房间的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面积小于等于【100m2的房间】可只:设1个
【。
,
5.?2,.2:6 设备的—构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设备》的联:。合,平台或其他设备的构!架平台应设》置不:少于2?个通往地面的—梯,子作为安全疏散通道!下列情况可设—1个通往地面的梯】子
》
《 1)甲类气体!和甲、乙A类液体】设备构架平台的长度!小于或等于8m;】
》。
2)乙!类气体和乙B、丙类!液体设备构架—平台的长度小于或】等于15m;—
,
【 3)甲类气】体和甲、乙A—类液体设《备联合平台的长度】小于或等于15m;!
?
【 4)乙《类气体和乙B、丙类!液体设备联合平台】的长度小于或等于】25m?
! 2 《相邻的构《。架、平台《宜用走桥《连通与相《邻,。平台连通《的走桥可作为一个】安全疏散通道
】。。
》 3 》 相邻?安全疏散《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
5.2.—。27 装置内【地坪竖向《和排污系统的设【计应减少可能泄漏的!。可燃液体在工艺设备!附,近的滞留时》间和扩散范围—火灾事故状》态下受污染》的消防水应有效收集!和,排放
《
:。
5.2.—28 ? 凡在开停工、【检修过程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0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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