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工厂:总平面布《置
:
—
4.?2.1 《 ,工厂总平面》应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
【
4.2《.2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
,4,.2.3 全厂】性办公楼、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总变—电所等?重要设施应》布置在相《对高处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但受!条件限制或有—工,艺要:求时可燃《液,体原料储罐可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的阶【。。梯上但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措施
】4.2.4 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
4.!2,.,5 ?空分站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并宜位于散发!乙炔及其《他可燃气《体、粉尘等场所【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4.2.5A 中!央控制室《宜布置在行》。政管理区
【
4《.2:.6 全厂性的】高架火炬《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
,
4.2.—6A 2座及2】座以:。上,的,高架:火炬宜集中布置【在同:。一个区域火》。炬高度和火》炬,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确保事?故放空?时辐射热不影响相邻!火炬的检修和运行
!
《
4.2.7— 汽车装》卸设施、液化烃灌装!。站及各类物品—仓库:等机动车辆频繁【进出的设《施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外并宜设围【墙独立成区
【
:
4.2.8【 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区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0m
【
:。4,.2.8《A 事故水池【和雨水监测池宜【布置在厂区》边缘的较低处可与】污水处理场集中布】置事:故水池距《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距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
4.2!.,8B 区域性含】油污:水提升?设施应?。。布,置在装置及单元外距!。离明:火地点、重要设【施及工艺《装置内的变》配电、机柜间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距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
—
:
4.》2.9 》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
!
4.2.10 !消,防站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应按】行车路程计行车【路程不?宜大于2《.5km并且接火警!。后消防车到》达火场的时间不宜】超过5m《in:对丁、戊类》的局部?场所: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可加大》到4km;》
— 2 【应便于消防车迅速】通往工艺装置—区和罐区;》
?
3 ! 宜避开工厂主要人!。流,道路:;,
— 4》 宜远离》噪声场所;
—
,
【 5 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4.2.1》1, 厂区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生产区不应种植含油!脂较多的树木宜选】择含水分较多的【树种;?
— 《2 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罐组与周》围消防车道之间不】宜种植?绿篱或?茂密的灌木丛;
】
【 3 《 ,在可燃液体罐组防】火堤内可种植生【长高度不超过15】cm:、含水分《多的四季常青的草】皮;
】 : 4 液化烃】罐,组防火?堤内严禁《绿化;
】。
5 厂!区的绿化不》应妨碍消《防,操作
《
《4.:2.12 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表4.2!.12的《规定工艺装置或【设施(罐组除外【)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最近的《设,备、建筑物》确定其防《火间距起《止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安全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2规定
!
表4.2.1!2 石油化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
】
】
》注1 分》。子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分母适用于》炼油装置;
—
《
— 2 工艺】。装置或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与—工艺装置《明火加热炉》的,。防火间距应按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确定;
】
】。 ,3 全《。厂性消?防站、全厂性消【防水泵房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区》域性重要设施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
《
】 4 —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可按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减少—。50%(火炬除外)!但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 5! 罐组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按相邻】最大罐容积确定【;埋地储罐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减少50《%,(火炬除外)当固定!顶可燃液体罐采用】氮,气密封?时其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浮顶、内浮顶【罐处:理;丙B类固—定顶罐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丙A类固《定顶罐减《。少25%《(火炬?除外);
】
— 6》 单罐容积等【于或小于100【0,m3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大【于500《00m?3应增加《25%(火炬除【外);
【
— 7 — 丙类?液体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当甲B、乙—类液体铁路》装,卸采用全密闭装卸时!装卸设施的防火间】距可减少《25%但《不应小于10m【。(火炬除外)—;
》
《 8【 本项包括—。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实瓶库】乙、丙类物品—库(棚)和堆—场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丙类》可燃固体堆场—可减少50%—(火炬除《外);?
?
,
】 9 丙类泵】(房)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但当地上可—燃液体储罐单罐容】积大:于500m3—时不应小于10m】;地上可燃液体【储,罐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m3时不!应小于8m;
【
,
【。 10【 污油泵的—防火间距可按隔油池!的防火间距》减少25%》(火炬除外)—。;其他设备或构筑物!防火间?距,不限;
】。
? —11 《铁路走行线和原【料产品运输道—路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
! 《 : 12?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