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翼下泡沫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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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翼【。下泡沫灭火系—。统是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的辅助】。。灭火系统其作—用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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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飞?机机翼和机身下部】喷洒泡沫《弥补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被大面积机翼—遮,挡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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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控制和扑灭飞【机初:期火灾?和地面燃《油流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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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飞机—在停放和《维修:时发生燃《油泄漏可及时用泡】沫覆盖防止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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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翼下—泡沫灭?火系统常《。用的释放《装置:为固定式低位消【防泡沫炮可由电机】或水力摇《摆驱动并具有机械】应急操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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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9:2(:200?0年版)第3.【2.1?条,规定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为6.0L/(!min·m2—);国际标准低【倍数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标!准ISO/DIS】 7076-1【99:0中规定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6.5L/(mi!n·m2《);美国飞机库防】火标准NF》PA-409(2】00:。4年版)第6.2.!3条规定《为6. 《5L/(《min·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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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目前没—有用水成膜泡沫液进!。行大:型,灭油:类火:的试验研究因此本】规,范等效采用了—美国飞机《库防火标准NF【PA-409(20!04年版)第6.2!.3条中有关的规】定
【。9.4.3》 本条等效采用】了美国飞机库防火标!准N:FPA-409(2!004年版)第6】.2.3、6.2】.6条?中有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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