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84-2008 建标库

9.3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

9.3.1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由水源、泡沫液储罐、消防泵、稳压泵、比例混合器、雨淋阀、开式喷头、管道及其配件、火灾自动报警和控制装置等组成。本条参数等效采用了美国《飞机库防火标准》NFPA-409(2004年版)第6.2.2条的规定。

9.3.2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的释放装置有两种:标准喷头和专用泡沫喷头。

    标准喷头是非吸气的开式喷头,适用于水成膜(AFFF),如图1所示。

    专用泡沫喷头是开式空气吸入型喷头,在开式桶体泡沫发生器下端装有溅水盘,适用于各类泡沫液,如图2所示。

9.3.3~9.3.5  设计参数均等效采用了美国《飞机库防火标准》NFPA-409(2004年版)第6.2.2.3、6.2.2.12、6.2.2.13款的内容,同时参考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的有关规定。

    国际标准《低倍数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标准》ISO/DIS7076-1990中对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的供给强度规定见表3:

    水力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规定和消防部门认可的电算程序进行优化后确定。标准喷头和空气吸入型喷头的出口压力可按泡沫混合液的设计供给强度由计算确定,并用生产厂商提供的喷头特性曲线校核。

9.3.6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的用水量、泡沫液和消防用水的连续供给时间均等效采用了美国《飞机库防火标准》NFPA-409(2004年版)第6.2.10、6.2.2、6.2.6条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