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84-2008 建标库

4.2  防火间距

4.2.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对厂房的防火间距的规定,在防火间距10.0m的基础上,由于生产火灾危险性大,飞机库比较高大等特点,同时参考了国外对飞机库防火间距的规定,防火间距增加为13.0m。

4.2.2  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并参考行业标准《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MH5008-2005制定的。但当实际需要飞机库与喷漆机库贴邻建造时,应将其用防火墙与飞机停放和维修区隔开,防火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门,喷漆机库设计执行《喷漆机库设计规定》HBJ12-95。表中未规定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规定参考乙类厂房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