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28-2006 建标库

8.12  通信和绿化

8.12.1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气化站、混气站内至少应设置1台直通外线的电话。

    年供应量大于10000t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和供应居民50000户以上的气化站、混气站内宜设置电话机组。

8.12.2  在具有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电话应采用防爆型。

8.12.3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气化站、混气站内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生产区内严禁种植易造成液化石油气积存的植物;

    2  生产区四周和局部地区可种植不易造成液化石油气积存的植物;

    3  生产区围墙2m以外可种植乔木;

    4  辅助区可种植各类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