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气化站和】混,气站
《。
8.4!.1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的,储罐:设计总容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由液《化石:。油,气生产厂供气时其储!罐设计总容量宜【根据供?气规模?、气源情况、运输】方式和?。运距等因素》确定;?
】 2 由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供气时其储—罐设:计总容?量可按计算月平【均日3d《左右:的用气量计算确定】
,
《
8:.4.2《 气化站和混【气,站站址的选》择宜按本规范第8】.3.?6条的?规定:执行
《
《8.4?.3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总容积等于或】小于50m3且单】罐容积等于或小于2!0m3?的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4《.3的规定》
】 2 总窖—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8.3.7条【的规定
! :。 表8?.4.3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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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1《 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总:。容积或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间距的计算—。应以储罐外壁—。为准;
【
: , 2】 居住区、村—镇系:指1000人—或,300户以上者以】下者按本表民—。用建筑执《行;
【
《 3 当采!。。用地下储罐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5:0%;
】
》 4 与本】表以:外,。的其它建、构筑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执行;》
》
: 【5 气瓶装置气【化能力不大于—150?kg/?h的瓶组气化混【气站的?瓶组间?、气化混《气间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8.5.3条执行
!
,
?
,8.:4.4 《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4.!4的规定
—
】
【。注1 防火间—。距按本?表总容积或》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间距的计算—应以储罐外》壁,。为准;
! 】2 地下储》罐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m3且总容积】小于或等于4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50%;
—
》。 《 3 与本表】规定以?外的其它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执行《;
】 4 !燃气热水炉间是【指室内设置微—。正压燃?式燃气热水炉的建筑!当设置其它燃烧方】。式的燃气热水炉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
》。 5【 与空温式气化器】的防:火间距从地上储罐】区的:防护墙或地下储罐室!外侧算起不应小【于4m
【
,
8.4《.5: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进行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储罐区、气!化、混?气区)?和辅助?区,
【 生产区宜【布置在站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上侧风侧
!
8.4.!6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的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
:。
》 辅助区可—设,置不燃烧体》非实体?围墙:
,
》。 ? ,储罐:总容积等于或—小于50《m3的气化站—和混气站《。其生产区与》辅助区之间可不设】置,分区隔?墙
:
》8.4?.7 ?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内消防车道!、,对,外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3.13条和【第8.3.》14条的规定—
,
?
8.4.8【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内铁路引入线】、铁路槽车》装卸线和铁路槽【车装卸栈桥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8.3.—1,6~8.《3.:18条的规定—
,。
8—.4.?9,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不?应少于2台液化石油!气,储,罐,和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3【.19~8.3.2!1,。条的规定
—
8》.4.?10 工业企业内!液化石油气气—化站的储《罐总窖积不大于【。10m3时可设置】在独立建筑物—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储罐之间及储—罐与外墙《的净距均《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且不应小于】1m;?
:
?
《 2 储罐室与】相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4.10的规定!;
—
: 3《。 储罐《室,与相邻厂房的室外设!备,。之闻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
:
【。 4 设》置非直?。火式气化器的气【化,间可与储罐室毗【连但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
】
:。
8.《4.11 》 ,气化间和混气间【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甲类厂【房的规定
》
》8.4.1》2 : 气化间和混气间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4.】1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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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空温式!气化:器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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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压缩机】。室可与气化间—、混气间合》建成一幢《建筑物但其间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
》
,
》 《 3 燃气热水炉间!的,门不得面向气化【间,、混:气间柴?油发电机伸向—室外的排烟管管【口不得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建、构筑物!一侧;
》
,
》 《 4 燃》气热水炉《间是指室内》设,置微正压室燃式【。热水炉的建筑当采用!其他燃烧《。方式的热水》炉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
8.【4,.1:3 ?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容积等于或小于1】。00m3的气化站、!。混气站其汽车槽车装!卸柱可设置在—压缩机室山墙一【侧其山墙应是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8.4!.14 《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库和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8.3.3!。3条执行
—
《8.4.15 【 燃气热水炉间与】压,缩机:。室、汽车槽车—库和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
8.4.1—6 气化、混【气装:置的总供气》能力应根《据高峰小《时用气量确》定
! 当?设有足够的储气设施!。时其总供气能力可根!据计算月最大日平均!小时用气《量确定
—
?8.4.1》7, 气化、混气【。装置配置台数—不应少于2台且至少!。应有1台备用
!
8.4.1】8 气化间—。、混:气,间可合建成》一幢:建筑物气化、混气】装置亦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
1! , 气化?间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
》 【。 1) 气化【器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0.?8m;
》
! , 2) —气化器?操作侧?与内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m;—
— : 3【) 气化器其余】各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宜小于0【.8m
】
2— :混气间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
》 1) ! 混合?器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0.《8m;
】
!2) ? ,混合器操作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2m;
】
! 《。3) ? 混合?器其余各《。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宜小于0【.8m
! :。 ,。 3 调压—、,。。计量装置《可,设置在?气化间或混气间【。内
《
?8.4.19 【 液化?石,。油气可与空》气或其他可燃气体混!。合配制成所需—。的混合气混气系【统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中【液化石?油,气的体积百分含量】必须高于其爆炸【上限:的2倍
《
《
: 2《 混合气作为城】镇燃气主气源时燃气!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2节的规—定;作为调峰气源、!补充气源和代—用,其他气源时应与主】气源或代用》气源:。具有:良好的?燃,烧互换?性
】 :。 3 混气系统中!应设置?当,参与混合的任—何一种气体突然中断!或液化石油气—体积:百分含量《接近爆炸上限的2倍!时,能自动报警并—切断气源的》安全:连锁装置
》
,
— 4 》混气装置的》出口总?管上:。应设置检测》混合气热值的取样管!。其热:值仪宜与混》气装置?连锁并能实时调节】其混气比《例
—
8.4.20 】 热值仪应》靠,近取:样点设置在》混气间内的》专用隔间或附属【房间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热值仪间应设—。有直:接通向室外的门且与!混气间之间的隔墙应!是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
2 【 采取可靠》。的通风措施使其室内!可燃气?体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0?%;
?。
?
:。 ? 3 热值仪间与!混气间门、窗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m;
】
4— 热?值仪间的室》内地面应比室外地】面高出0.6—m
8】.4.21 采用!管道供应气态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石油—气与其他气体的【混合气时其露点【应比管道外壁温度】。。。低,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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