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气化》站和混气站
!
,
8《.,4.1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的:储罐设计《总容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由液化石油气生产厂!供气:时其储罐设计总容】量宜根?据供气规模、—气源情况、运输方式!。和运距?等因素确定》;
! ,。 2 由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供气时其《储罐设计总容量可按!计算月平均日3【d,左,右,的用气量计算确【定
《
,
8.《4.2 》。气化站和混》气站站?址的选择宜按—本规范第8.3【。。。.6条的规定执行
!
8.4】.3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总容积等于!或小于50m3且】。单,。罐容积等于或小于2!0m:3的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4.3的规定
】
《
2 总窖!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8.3.7条的】规,。。定,
》。
《表8.4.3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 注1—。 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总《容积或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间》距,的计算应以储罐【外壁为准;
【
!。 , 2 居住区【、村镇系指1000!人或300户以上】者以:下,。者按本表民用建筑执!行;
! , : 3 当【采用地下储》罐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50%;》
:
! 4《 ,与本:表以外的《其,它,建、构筑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执行;
—
【 : 5 气》瓶装置气化能—力不大于1》50kg/h的瓶】。组气:化混气站的》瓶组间、气化混气】间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8.5.《3条执行
!
8.?4.4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4.4的《规,定
!
,
《。 注1 【防火间距《按本表总容积或【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间距的》。计算应以储罐外壁为!准;
《
! ?2 地下储罐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m3且总《容积小于《或等:于4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5:0%;
—
》 : ? 3 与本表规定以!外,的其它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执《行,;
【 【 4 燃《气热:水炉间是指》室内设?置微正?压燃式?。燃气热水《炉的建筑当设置其它!燃烧方?式的燃气热水炉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
:
【。 5 与空】温式气化《器的防火间距从地】上储罐区的防—护墙或?地下储罐《室外侧算起不应小】于4m
】
8.?4.5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进行: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储罐区】、气化、混》气区)和辅助区
!
— 生?产区:宜布置在站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上侧风侧
—
:
8.》4.6?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的》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
【辅助区可《设置不燃烧体非实体!围墙
【
储—罐总容积《等,于或小?于50m3的—气化站和《混气站其《生产区与辅》助区:。之间可不设置分【区隔墙
—
8.4—.7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内:。。消防车道、对外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3.》13条和《第8.3.14【条的规定《
,
8.4.!8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内铁》路,。引入线、铁路槽车】装卸线和《铁,路槽车装卸栈桥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8,.3.?16~8.3.18!条的规定
!
,8.4?。.9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不应少!于,2台液化石油气储罐!和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3.19】~8.3.21条的!规定
】8,.4.10 工业!企业内液化石—。油,气,气化站的储罐总【窖积不?大于10《。m3时可设置在独立!建,筑物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储》罐之间及《。储罐与外墙的—净距均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且不应小于】1m;?
《
2 】 储:罐,。室与相?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4.!10:的规:定;
》
— 3 ? ,储罐室与相邻厂【房,的室外设备》之闻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
【
— 4 设置】非直火式气化器【的气化间可与—储罐:室毗连但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
》。
8.!。。4,.11 气—。化间和?。。。混,气间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甲类厂》房的规定
】
8.《4.12《 气化间和混气】间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4《.12的规定
】
—
:
,
《 注?1 :空温式?气化器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执行《;
【
【 2 压》缩机室可与气化间、!混气间合建成—一幢建筑《物但其间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
—
:
【 , 3 《燃气热水炉》。间的门不得》。面向气?化间:、,混,气间柴油发》电机伸向室》外的排?烟管管口不得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建、构筑物一【侧;
》
— 4— 燃气?热水炉?间是指室《。内,设置微正压室—燃式热水炉的建筑】当采用其他燃烧方式!的热水炉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
8.4【.13 》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容!。积等于或小于—100m3的气化】站、混?气站其汽车槽—车装:卸,柱可:设,置在压?缩,机室:山墙:一,侧其山墙应是—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
8.4.!14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库?和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8.3.3!3条执行
!
8.4.》15 燃气热水】炉间与压缩机室、汽!车槽车库《和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
,。
?
8.4.16【 气化、混气装置!的总供?气能力应根据—高峰小时用气量【确定
?
【 当设有足够的】储气设?施时其总供气能【力可根据计算—月最大日《平均小?时用气?量确定?
8.4!.17 气化、混!气,装置配置台数不【应少于?2台:且至少应有1台【备用
?
:
8.4.1】8 ?气化间、《混气间可合建—。成一:幢建筑物气化—、混气装置亦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
《。。 ?。1,。 :。气化间?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
! 1) 》 气化?器,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0.8【m,。;
—
, 】2) ? 气化器操作侧与内!。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m;
】。
! 3) 气【化器其余各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宜小于0.!8m
】 2 混】气间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
:
】 1) 混合】器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0.8《m,;
【 , ? ? 2) 混—合器:操作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2m;
】
:
!3,), ,。 混合器其余各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宜小于0.8m!
《
: 3 — 调压、《计量:装置可?设置在气化间—或混气间内》
8.4!.19 《 液化?石油:气可与空气或其他可!燃气体混《合配制成《所需的混合气混气系!。。统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中!液化石油气》。。的体积百《分含量?必须高于《其爆炸上限的2倍
!
《
, 《2 ?混合气作为城镇燃】。气主气源时燃—。气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2节:的规定;《作为调峰气源、【补充:气,。源,和代用其他气源时应!与主气源《或代用气源具有【良,好的燃烧互》换性
?
— 3《 , 混气系统》中应设置当参与混合!。。的任何一种气体【。突然中断或液化石油!气体积?百分含量《接近爆炸上限的【2,倍时能自动报警【并切断气源的安全连!锁装置?
《。
—4 ?混气装?置的出口《总管上应设置检【测混合气热值的取】样管其热值仪宜与】混气装?置,连锁并能实》时调节其《混气比例
【。
8.4.20! 热值仪应靠近取!样点:设置在混气间—内的专用《隔间或附属》房间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热《值仪间应设有直【接通向?室外的门且与混气间!之间的隔《墙应是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 : 2 采取可靠!的通风措《施使其室内可—。燃气体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0%:;
—
: ?3 热《值仪间与混气间【门、窗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m;》
【 ,。 :4 热《值,仪间的室内地面应比!室外地?。面高出0.》6m
《
8.4【.21 》采用管?道供应气态》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石!油,气与其他气体的混合!气时其露点应比管道!外壁温度低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