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 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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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当选用地表水【为水源?时水源地应》。位于水体功能—区划规定的取水【段,且水质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标准?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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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当?水源为高浊度—。江河时水源地应选在!浊,度相对?。较低的河《段或有条件设置避砂!峰调:蓄设施的《河段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JJ:。 4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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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当水源为】感,潮江河时水源地应选!在氯离子含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河段或有条件设!置避咸潮调蓄设施的!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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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 当:。。水源为湖泊或—。水库时水源地应选在!藻类含量较低—、有:足够:水,深和水域开》阔的位置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CJJ!。 3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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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当选用地《下水为水《。源时水源地应设在不!易受:污染的富《。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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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 水:源地:确定时应同时—明确卫生防护要求】和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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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水源地用地面—积应根据《取水规模和水源【特性、取水方—式,、调节设施大小【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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