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 水源地【
?
5.3.!1 当选用地【表水:为水源时水源地【应位于?水体功能区》。划规定的《取水段且水质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标准的区域
】
:
5.3.2 !当水源为高》浊度江河时水源地】应选在?浊度相对较低的河】段,。或有条件设置避砂峰!调蓄设施的》河段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JJ: 40的规定
】
5.3.】3 当水》源,为感潮江《河时水源地应选在氯!。离子含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河段或有条【件设置避咸潮调蓄设!施的河段
】
5.3.—4 当水源—为湖泊或水库时水】源地应选在藻—类含量较低、有足】够水深和水》域开阔的位置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CJJ 】32的规《。定
—
5.?3.5 《 ,当选用地下水—为,水源时水源地—应设:在,不易受污染的—富,水区:域
【5.3.6 水】源地:确,定时应同时明—确,卫生防护《要求和安全保障措施!
《
5.《3,.7 水源地用地!面积应根据取水【。规模和水源特性【、取水方式》、调节设施大—小等因素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