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 — , 4.1  【一,般规定? 】4.1.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选址和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 4.1.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 4.】1.3  汽—。车库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 4.1.【4  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组:。合建造当《符合下列《要求:时汽车库《可设置在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地下部分 》     !1 : 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建筑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 — 《   ?  2  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 4.—1.5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Ⅳ类汽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4.1.6  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 4—.1.7  为汽车!库、修车库服务的】下列附属建筑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     】1  贮存量—不大于?1.0t的甲类物】品库房;《 ,。 《 ,    2  【总,安装容量不大于5.!0m3?。/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 ,   【  3  1个车位!的非封闭《喷,漆,间或:不大于2个车位的】封闭喷漆《间; 《    【 4  《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场所 【 4.1.》8  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 4.1.9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4.:1.10  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不!得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 : 4.1《.11 《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汽!车库:、修车库《布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4.1》.12  Ⅰ、【Ⅱ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灭火器材【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