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 》 4:.1 ? 一般规定 — 》 4.《1.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选址和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 : :4.1.《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 4!.1.3 》 汽车库《。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4.1?.4  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组!合建造当符合下【列要:求时汽车《库可:。设置:。。在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地】下部分 !    1  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建筑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 】     2!  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 4.【1.5 《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Ⅳ【类汽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 4.1.—6  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 》4.1?.,7  为汽车库、修!。车库:服务的下列附—属建筑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1  ?贮存量不《大于1.0t的甲】类物:品库房; 】 ,     》2 : ,总安装容《。量不大于5.0m】。3/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 ?。。 ,     3【 , 1个?车,位的非封闭喷漆间或!不大于2个》车位的封闭喷漆间】; 》     —4  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场所— 》 4.?1,.8  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 :。 4?.1.9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 4.1【.10  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不得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4.】1.11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汽车库《、修:车库布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4.【1.12《  Ⅰ、Ⅱ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灭火【器材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