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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
—4.:1 一般规定【。
《。
4.—1.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选址和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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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
《
4.【1.3 汽车库】。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
4.1.4】 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组合建造当符【合下列要求》。时汽车库可设—置在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地下部分
【
— 1 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建—。筑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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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4.】1.5?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Ⅳ类《汽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
4.—1.6 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
4.1【.7 ? 为汽车库、修【车库服务的》下列附属建筑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 1:。 :。贮存量不大于1.】0t的?甲类物品《库房;
—
《。 2 总安】装容量不大于5【.0m?3/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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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1:个车位的非封闭喷漆!间或不大于2个【车位:的封闭喷漆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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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场—所
《
4.1—.8 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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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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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 】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不得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4.1!.11?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汽车库、修!车库布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4.1.12 】Ⅰ,、Ⅱ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灭火器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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