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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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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选址和—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
4.1.!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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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汽车库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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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组合建造当【符合下列要》求时汽车库可设【置在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地:下部分
! 1 — 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建:筑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
】 《2 :。 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4.1.5 —。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Ⅳ类汽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4,.,1.6? 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
4.1【.7 为汽—车库、修车库服务】的下列附属建筑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1 】贮,存量不大《于1.0t的—。甲类:物品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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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安装容量《不大于5.0m【3/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
【
!3 1个车—位的非封闭喷漆【。间或不大于2—。个车位的封》闭,喷漆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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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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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4】.1.9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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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 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不得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
4.1.!11 ?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汽车库、修车库布!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4》.1.12 Ⅰ】、Ⅱ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灭火器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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