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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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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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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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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1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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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除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场所【和本规范表5.1】.,1中序号为》11~13规定【的部位外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面积小于!100m2的—房,间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本规范表5.1.】1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5.1!.3: 除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场所【和本规范表5.1.!1中序号为》11~13规定【。的部:位外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需做内部》。装,修的空间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本规—范表5.1.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本规《范表5.1》.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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