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