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建筑!物
:
?
4.—0,.1 ? 农村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
4.0.】2 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实体墙?建筑的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0.5m
【
:
4.》0,.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相关规定】
4.】0.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4m当符合下—列要求时其防火间】距可相应减小
【。
《
》1 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当较高一座—建筑的相邻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置天《窗、屋顶承重构件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防火?间距不限;
!。
2【 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当较低一】座建筑的相邻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置天窗、】屋顶承重构件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防火间距不限;
!
:
》 ,3 当建筑—相邻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减少为2m【
《
:4.0?.5 ?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4m
【
《
4.0.6 【既有建筑密集—区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
》 : :1 耐火等级【较高的建《筑密集区《占地面积《。不应超?。。过50?00:m2;当超过时应在!。密集:区内设?置宽度不小》于6m?的防:火隔离带《进行防?火分隔;
》
《。
: 2 》 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密集区占地—面积不应超》过3000m—2;当?超过:时应在密集区内【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防火?隔离带进行》防火分?隔
《
4《.0.7 》。 存放柴《草等:材料和农具、农用物!资的库房宜独立建】造;与?其他用途房》间合:建时应采用不燃烧】实体:墙隔开?。
:
4.0【.8 建筑物【的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