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檐 口
Ⅰ 主控项目
8.2.1 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2 檐口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檐口部位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坡度尺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Ⅱ 一般项目
8.2.3 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满粘。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4 卷材收头应在找平层的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5 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6 檐口端部应抹聚合物水泥砂浆,其下端应做成鹰嘴和滴水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