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7-2012 建标库

8.2      

  主控项目

8.2.1  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2  檐口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檐口部位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坡度尺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一般项目

8.2.3  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满粘。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4  卷材收头应在找平层的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5  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6  檐口端部应抹聚合物水泥砂浆,其下端应做成鹰嘴和滴水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