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细部构造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屋脊、屋顶窗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8.1.2 细部构造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
8.1.3 细部构造所使用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两种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
8.1.4 屋面细部构造热桥部位的保温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8 细部构造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屋脊、屋顶窗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8.1.2 细部构造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
8.1.3 细部构造所使用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两种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
8.1.4 屋面细部构造热桥部位的保温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