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瓦面与板面工】程,
《
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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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本章!适用于烧结》瓦、混凝土》瓦、:沥青瓦?和金属板、玻璃采光!顶铺:。装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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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瓦面与板面工程!施工:前应对主体结构进】行质量验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
】。
7.1.3 ! 木质望板、檩条、!顺水条、挂瓦条等】构件均?应做防腐、防蛀【和防火处理》;金:属,顺水条、挂瓦条【以及:金属板?。、固定件均》应做防锈处》。理
【7,.1:。。.4 瓦》。材或板?。材与山?。。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均应》做泛水处理》
—7.1.《5 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100%时瓦—材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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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 在瓦材的下面应铺!设防:水层或防水垫层其】品种、厚度和搭【接宽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1.7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檐口部位应采取【防雪融冰《坠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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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瓦面与】。板面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应—为10m2且—。不得少于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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