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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瓦面与《。板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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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一般?规定
【
7《。.1.1 本章】适用于烧结》。瓦、混凝土》瓦、沥青瓦和金属】板、:玻璃采光《顶铺装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7.1.2》 瓦面与板面【工程:施,工前应对主体结构】进行:。质,量验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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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木质《望,板、:檩条、顺水》条、挂瓦条等构【件均应做防腐—、防蛀和防火处理】;,金属顺水条、挂瓦条!以及金属板》、固定?件均应做防锈—。处理
7!.1.4 瓦材】或板材与山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均应做泛】。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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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100%时瓦—材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7】.1.6 在瓦材!的下面应铺设—防水层或防水垫层】其品种、厚》。度和搭接宽》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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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檐口部位应采】取防雪融冰坠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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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瓦面与板面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应为10》m2且不得少于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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