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瓦面!与板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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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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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本章适?用,于烧结?瓦,、混凝土瓦、—。沥青瓦和金属板【、玻璃采光顶铺【装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7】.1.2 瓦面】与,板面:工程施工前》应对:主体结构进行质【量验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
7【.1.3《 :木,质望:板、:檩,条、顺水条、挂瓦条!等构件均应做—防腐、防《蛀和防火处理;金】属,顺水条、《挂瓦条以及金属【板、固定件》均,应做防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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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瓦材或?板材与山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均应做泛水处】理
【7.1.5 【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100%时瓦材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7.:。1.6 》在,瓦材的下面应—。铺设防水层》或防水垫层其品种、!厚度和搭接宽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1.7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檐,口部位?应采取防《雪融冰坠《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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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瓦面与板面》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应为1?0m2且不得少【于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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