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瓦】面与板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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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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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本章适用》于烧:结瓦、混凝土瓦、】。沥青瓦?和金:属板、玻璃采光【顶铺装?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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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瓦面与板面工程!。施工前应对》主体结构进行质【量验: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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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木!质,。望板、檩条、顺水条!、挂瓦条《等构件均应做防腐】、防蛀和防火处【理;金属顺水条、挂!瓦条以及金属板【、,固定件均《应做防锈处理—
7.】1,.4 瓦材—或板:材与:山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均应!做泛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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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1】00%时瓦材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7.!1.6 在瓦材的!下面应铺设防水【层或防?水,垫层其品种、厚度】。和搭接宽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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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檐口!部位应采取防雪融】冰坠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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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瓦面与板】面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应为10—m2且不得》。少于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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