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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7.:0.1 《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各分项《工程中的主控项【目应进行全验一般】项目应进行抽验【且,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可按!附录C表C记录【
! 2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
7.0.!2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且验收》记录应完整子分部】可按附录D表D记录!;,
【 , :2 : 分部工程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可按附录E表—E记录汇《总;
》
《 3 》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
,。
《 ? 4 《。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
》7.0?.3 当电梯安装!。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
《 1 — 经返工重做、调】整,或更换?部件的分项工程【应重新验收;—。
:
】2 通过以上【措施仍不能达到本】规,范要求的电梯—安装:。工程不?。得验收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