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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岩石锚喷支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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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一般:规定:
】。10.1.1 】。。岩石锚喷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永久性岩《质边坡(《基坑边坡《)进行整体稳定【性,支护:时Ⅰ:类岩质?。边坡可采用混凝土锚!喷支护;Ⅱ类岩质】边坡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锚喷支护;Ⅲ类】岩质边?坡应采用钢筋混【。凝土锚喷支护且边】坡高度不《宜大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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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对临:时性岩质边坡(基】坑边坡)《进行整体稳定性支护!时Ⅰ、?Ⅱ,类岩质?边坡可采用混—凝土锚喷支护;Ⅲ】类岩质边《坡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锚喷支护且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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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对【边坡局部不稳定岩石!块体可?采用锚?喷支护进行局部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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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符合!本,规范:。第14?.2:.2条?的岩质?。边坡可采《用锚:喷支护进行坡面防】护且构?。造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3.:3,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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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膨胀性岩质边坡【和具有严《重腐蚀性《的,边坡不应采》。用锚喷支护有深层】。外倾滑动《面或坡体渗水—。明显的岩质边—坡不宜?。。采用锚喷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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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岩质》边坡整体稳定用系统!锚杆支护后对—局部不稳定块体【尚应采用锚杆加【。强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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