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管道加】工
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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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管道元件】的,加工制作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5.1.《2 管道元件【在加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标】记移植低温用钢、】不锈钢及《有,色金属不得使用硬印!标记当不锈》钢和有色金属材料采!用色码标《记时印色不应含有对!材料产生损害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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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管!道组成件《在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焊接和《焊,。后热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检验和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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