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 逆筑结构
!
,
8.4—.1 ? 直接采用地下连续!。墙作围护的逆筑【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8:.3.1《和8.3《.2条的规定
!
8.4.【。2 : 采用地下》连续墙和防水混凝土!内衬的复合式—逆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可,用于防水等级为【一、:二级的工程
【
》 2 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8.3.2》。条第3~《。8,、10款的规定
!
— 3 顶板、楼!板及下部5》00mm的》墙体应同时》浇筑墙体的》下部应做成》斜坡形?;斜坡形下部应预】留300~500】mm:空间并应待下部先浇!混凝土施《工14d后》再行浇?筑;浇筑《前所有缝面应凿毛】、清:理干净?并应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胶)》和预埋注浆管上【部施:工,。缝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时【应使用胶粘剂和射钉!(或水泥钉)固定牢!靠浇:。筑,混凝土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图8.4.2)
!
》 ?。。4 底板应连【续浇筑不宜留设施】工缝底?板与桩头相》交处的防水》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5:.6:节的有关规定—
—
》。
8:.4.?3 ?采用桩基《。支护逆筑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用于各防水等级】的工程;
】
,
2 【 侧墙水《平、垂?直施工缝应采取二】道防水?措施;
》
【 3 逆筑—施工缝?、底板、底板与【桩头的接缝做—法应符合本规范第】8.:4.2?条第3、4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