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 逆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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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直【接,采用地下连续墙作】围护的逆筑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8.3.1和8【.3:.2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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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采用地下【连续墙和防水混【凝土内衬的复合式】逆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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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可用》于防水等《级为一、二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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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8.3.2条—第3~8、10款的!规定:
?。
,
3 !顶,板、:楼板及下《部50?0mm的墙体—应同时浇《筑墙体的下》部应做成斜坡形;】斜,坡形下部《应预留?。300~500m】m空间并应》待下部先浇》混凝土?施工:。1,4d后再《行浇筑;浇筑—前所:有缝:面应:凿毛:、清理干净》。并,应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胶)》和预埋注浆》管上部施工缝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时:。。应,使用:胶,粘剂:和射钉(《或水泥钉)固定牢靠!浇,筑混凝土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图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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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底板应连—续浇:筑不宜留设施工缝】底板与桩头相交处的!防,水,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5.6节》的有关规定
】
》
8.—4.3 》采用桩基《支护逆?筑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用《于各防水等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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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侧》墙水平?、垂直施工缝应【采取二道防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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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逆筑施工缝!。、底板、底板与桩头!的接缝做法应符【合,本规范第8.4.2!条,第3、4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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