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 逆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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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直接】采用地下连续—墙作围护的》逆筑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8.3.1和—8.3.2条—的,规定
《
8》.4:.2: 采用地下—连续墙和防水混【凝土内衬的复合式】逆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可用于防!水等级为一》、二级的工程
】。
,
》 2 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8.3.2条—。第3~8《、10款的规定
!
:。
3 !顶板、楼板及下部5!00mm的墙体应】同时浇筑墙体的【下部应做成斜坡形;!斜坡形下部应—。预,留30?。0~500m—m空:间并应待下》部先浇混凝土施【工14d后》再行浇筑;浇筑【前所有?缝面应凿毛》、清理干净并—应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胶)和》预埋注浆管上部施】工缝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时应使用】胶粘:剂和射钉(或水泥钉!)固定牢靠浇—筑混凝土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图8:.4:.,2,),。
《
: 4》 底板应连—续浇筑不宜留—设,施工缝底板与桩头】相交处的防水—。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5.6节【的有关规定
!
【
8.4.3 采!用桩基?支护:逆筑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用于各防水》等级的工程;
】
【 2 侧墙水平】、垂直施工缝应采取!二道防?水措施;
》
《
》3 ?逆,筑施工?缝、底板《、底板与桩头的接】缝,做法应?符,合本规范第8—.4.2条第3【、4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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