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 逆筑结构》
《。
8.—4,.,1 直接采用地】下连续墙作围护【的逆筑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8.3?.1和8《.3.2条》的规定
!8.4.2 采用!地下连续墙和—防水混凝土》内衬的?复合式逆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可用】于防水等《级为一、二级的【工程
】 《2 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8.3《.2条第3》~8、10款的规】定
】 3 顶板、!楼板及下部5—00mm的墙体【应同时浇筑》墙体:的,下部应?做成:斜坡形;斜》坡形下部应预留【300~500mm!空间:并应待下部先浇混】凝土:施工1?4d后再行》浇筑;浇《筑前:所有缝面应凿毛、】清,理,干净并应《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胶)和预埋【注,。浆管上部施工缝【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时应《使用胶粘剂和射【钉(或水泥钉)【固定牢靠《浇,筑混凝?土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图8.4.》2):
,。
》 : 4? 底板应连续浇筑!不宜留设施工缝底板!与,桩头相交处的防水】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5.6节的—有关规定
—
》
《
8.4《.3: 采用桩》基支护逆筑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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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用于各防水等级的】工,程,;
》
,
《 2 侧墙—水平、垂直施工缝应!采取二?道,防水措施;
【。
《 : , 3 逆》筑施工缝、》底板:、底板与桩头的【。。接缝做法应符合本】规范第8.4.【2条第3、4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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