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08-2008 建标库

7.3  

7.3.1  注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来源广,价格适宜;

    2  具有良好的可灌性;

    3  凝胶时间可根据需要调节;

    4  固化时收缩小,与围岩、混凝土、砂土等有一定的粘结力;

    5  固结体具有微膨胀性,强度应满足开挖或堵水要求;

    6  稳定性好,耐久性强;

    7  具有耐侵蚀性;

    8  无毒、低毒、低污染;

    9  注浆工艺简单,操作方便、安全。

7.3.2  注浆材料的选用,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注浆目的、注浆工艺、设备和成本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注浆和衬砌前围岩注浆,宜采用水泥浆液或水泥-水玻璃浆液,必要时可采用化学浆液;

    2  衬砌后围岩注浆,宜采用水泥浆液、超细水泥浆液或自流平水泥浆液等;

    3  回填注浆宜选用水泥浆液、水泥砂浆或掺有膨润土的水泥浆液;

    4  衬砌内注浆宜选用超细水泥浆液、自流平水泥浆液或化学浆液。

7.3.3  水泥类浆液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他浆液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浆液的配合比,应经现场试验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