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08-2008 建标库

7.2  

7.2.1  预注浆钻孔的注浆孔数、布孔方式及钻孔角度等注浆参数的设计,应根据岩层裂隙状态、地下水情况、设备能力、浆液有效扩散半径、钻孔偏斜率和对注浆效果的要求等确定。

7.2.2  预注浆的段长,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钻孔设备及工期要求确定,宜为10~50m,但掘进时应保留止水岩垫(墙)的厚度。注浆孔底距开挖轮廓的边缘,宜为毛洞高度(直径)的0.5~1倍,特殊工程可按计算和试验确定。

7.2.3  衬砌前围岩注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浆深度宜为3~5m;

    2  应在软弱地层或水量较大处布孔;

    3  大面积渗漏时,布孔宜密,钻孔宜浅;

    4  裂隙渗漏时,布孔宜疏,钻孔宜深;

    5  大股涌水时,布孔应在水流上游,且自涌水点四周由远到近布设。

7.2.4  回填注浆孔的孔径,不宜小于40mm,间距宜为5~10m,并应按梅花形排列。

7.2.5  衬砌后围岩注浆钻孔深入围岩不应大于1m,孔径不宜小于40mm,孔距可根据渗漏水情况确定。

7.2.6  岩石地层预注浆或衬砌后围岩注浆的压力,应大于静水压力0.5~1.5MPa,回填注浆及衬砌内注浆的压力应小于0.5MPa。

7.2.7  衬砌内注浆钻孔应根据衬砌渗漏水情况布置,孔深宜为衬砌厚度的1/3~2/3,注浆压力宜为0.5~0.8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