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后 浇 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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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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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后浇带宜【用于不允许留—设,变形缝的《工程: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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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d后再施工—;高层建筑的—。后浇带?施工应按规定时间进!行
5】.2.3 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其抗渗和抗压强度】等级不?应低:于两侧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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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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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后浇!带应设在受力和变形!较小:的部位其间》距和位置应》按结:构设计要求》确定:宽,度宜为?700~1000m!m
5】.,2.5? , 后浇带《两侧可做成》平直缝或阶梯缝其防!。水构造形式宜采用图!5.2.5》-1~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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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水》中养护14d后的限!制膨胀率不应小【于0:.0:15%膨胀剂—的掺量应根》据,。不,同部位?的限制膨胀》。率设定值经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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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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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 用于补偿》收,缩混凝土的水泥、】。砂、石、拌合—水及外加《剂、掺?。合料等?应符:。合本规范第4.【1,节的有关《。规定
5!.2.8 —混凝土膨《胀,剂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5.2.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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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施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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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 补偿收《缩混凝土的配合比】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16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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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膨!胀剂:掺量不?宜大:。于12?%;
! 2 膨胀剂!掺量应以《胶,凝,。材料总量的百分【比表示
!5.2.10 【 后浇带混凝土施】工前后浇带》部位和外贴》式止水带应》防止落入杂物和损】伤外贴止水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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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 后》浇带两侧的》接缝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4.1.26】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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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 【 采用膨《胀,。剂拌制补偿收缩混凝!土时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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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 后浇带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得留设施工缝;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5.2.《14 后浇带【需超前止水时后浇带!部位的混凝土应局】部加厚并应》增设外贴式》或中埋式止水带(图!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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