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08-2008 建标库

4.4  涂料防水层

一般规定

4.4.1  涂料防水层应包括无机防水涂料和有机防水涂料。无机防水涂料可选用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有机防水涂料可选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等涂料。

4.4.2  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结构主体的背水面,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用于背水面的有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较高的抗渗性,且与基层有较好的粘结性。

4.4.3  防水涂料品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潮湿基层宜选用与潮湿基面粘结力大的无机防水涂料或有机防水涂料,也可采用先涂无机防水涂料而后再涂有机防水涂料构成复合防水涂层;

    2  冬期施工宜选用反应型涂料;

    3  埋置深度较深的重要工程、有振动或有较大变形的工程,宜选用高弹性防水涂料;

    4  有腐蚀性的地下环境宜选用耐腐蚀性较好的有机防水涂料,并应做刚性保护层;

    5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应选用Ⅱ型产品。

4.4.4  采用有机防水涂料时,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阴角直径宜大于50mm,阳角直径宜大于10mm,在底板转角部位应增加胎体增强材料,并应增涂防水涂料。

4.4.5  防水涂料宜采用外防外涂或外防内涂(图4.4.5-1、4.4.5-2)。

4.4.6  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厚度不得小于3.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的用量不应小于1.5kg/m2,且厚度不应小于1.0mm;有机防水涂料的厚度不得小于1.2mm。

4.4.7  涂料防水层所选用的涂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腐蚀性及耐菌性;

    2  应无毒、难燃、低污染;

    3  无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良好的湿干粘结性和耐磨性,有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较好的延伸性及较大适应基层变形能力。

4.4.8  无机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4.8-1的规定,有机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4.8-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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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  无机防水涂料基层表面应干净、平整、无浮浆和明显积水。

4.4.10  有机防水涂料基层表面应基本干燥,不应有气孔、凹凸不平、蜂窝麻面等缺陷。涂料施工前,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

4.4.11  涂料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雾天、五级及以上大风时施工,不得在施工环境温度低于5℃及高于35℃或烈日暴晒时施工。涂膜固化前如有降雨可能时,应及时做好已完涂层的保护工作。

4.4.12  防水涂料的配制应按涂料的技术要求进行。

4.4.13  防水涂料应分层刷涂或喷涂,涂层应均匀,不得漏刷漏涂;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00mm。

4.4.14  铺贴胎体增强材料时,应使胎体层充分浸透防水涂料,不得有露槎及褶皱。

4.4.15  有机防水涂料施工完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板、顶板应采用20mm厚1:2.5水泥砂浆层和40~50mm厚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防水层与保护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

    2  侧墙背水面保护层应采用20mm厚1:2.5水泥砂浆;

    3  侧墙迎水面保护层宜选用软质保护材料或20mm厚1:2.5水泥砂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