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 钢筋的耐久】性评:估
!。E.3.《1 : 当按钢筋锈蚀评估!砌体构?件的耐?久年限时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评估?;但:保护层厚度》的检测应取钢筋表面!至构:件外:边缘的?。距离:;当组合砌体采用】水泥砂浆面层时其】。保护层厚度》要求应比《。本标准附《录,C相:应表中数《值增加10m—m
:。
E—.3.2《 :。对Ⅰ、Ⅱ类环—境,的灰缝配筋灰缝中】钢筋耐久年》限,可根:据砂浆?强度推定《值和砂浆保护层【厚度实?测值按表E.3.2!进行评估
】。
表E.3.2 ! ,。灰缝中钢筋耐久年】限
【
! ,注1 ? 实测保护层—厚度可?计入水泥砂浆粉刷】层厚度;
【。
】 , 2 外—墙的:内、外墙面应—。按室内、室外—环,境分别划分环—境,作用:等级
【
E.3.3— 对Ⅲ类环—境的灰缝配筋—。其耐久年限的—评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采用》不锈:钢筋:配筋或采用等效防】护涂层的《。钢筋或有可靠—。的防水面层防护【。时其耐久年限可【评,为能满?足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
》
—2 当采用普通】钢筋:配筋时应评为其耐】久性不?满足要求
!
E.3.4 】按,钢,筋锈:蚀评估的砌》体构件?的耐久年限应减去该!构件已使用年—数以确?定其剩余耐》久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