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 】。 块体和砂浆—。的耐久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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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1 ?当块体和砂浆—的强度?。检测结果符合表E.!2.:1,的最低强度等级【。规定时其结构—、构件按已使用【。年限评估的》。剩余耐久年》限(tsc)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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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已使用年数不—多于10《年剩余耐久年限ts!c仍可取为5—0年:。;
【 2 —。 已使用年数为【30:年剩余耐《久年:限tsc可》取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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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使用年数达到50】年剩余耐《。久年限?ts:c宜:取不多于《10年;
】
》 4 当砌体结】构、构件有粉刷层】或贴:面层且外观质量无】显著缺?陷时以上三》款,的,。tsc?年数可增《加1:0年;
《
《
5 当!使用年数为中间值】时,。tsc可在线性【内插值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经》验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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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2:.1 块体与【砂,浆,。的最低?。。强,度等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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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 当:墙,面有粉?刷层:或,贴面时表《中块体与砂浆—的最低?。。强度等级规》定,可降:低一个等级(不【含,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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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Ⅲ类环境构】。件同时处于冻融环境!时应按ⅡD类环境进!行评估;
!
《 : ?。3 对按早期规】范建:造的房?屋建筑?当质量现状》良好且用于》ⅠA类环境中时【其最低?强度等级规》定允许较本表规定降!低一个强度等级
】
E.2】.2 当块体【。和砂浆的强度—检测结果符合本标准!表,E.2?.1的最低强度等级!规定时其结构、【构,件按耐久性损伤状况!评估的剩余耐久【年限(?tsc)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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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块体和!砂浆未发《。生风化、粉化、冻融!损伤:以及:其他介质腐蚀损伤】时其剩余耐久年限】可,取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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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块体和!砂浆仅发生轻微【风化、粉化剩余耐久!年限可取3》0年:。。;发:生局部轻微冻融或其!他介质腐蚀损伤时】剩,余耐:久年限可取2—0年
! 3 块体和!砂浆风化《、粉化面积较大且最!大深度已达到2【。0mm其剩》余耐久?年限可取15年;当!较大:范围发生轻微冻融或!其他介?质腐蚀损伤但冻融】剥落深度或多数块】体腐蚀损伤深度【很小时其《剩,余耐:久,年限可?。取,1,0年
】 4 按】本条:第2、?。3,款评估?的剩余?耐久年限可根据实】际,外观质量《情况作向上或向下浮!动5年?的调整
】
E.2.3 当!块,。。体或砂?。浆强度低《于表E.2.1一个!强,度等级且《块体:和砂:浆已发生轻微风化】、粉化或已发生局】部轻微冻融》。损伤时其剩余耐久年!限宜比本标》准第E.2.2条】规定的剩余耐久【年限减少10—年,当风化、《粉化的面积较大【且最大深度》已,接近20m》m时其剩余耐久年限!不,宜多:于10年《;当发生较大范围】冻融损伤《或其他介质腐—蚀损:伤,。时其剩?余耐久年限不宜【。多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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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4】 当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应判】定,该砌体结构、构【件的耐?久性不能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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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块:体或砂浆的强度等】。级低于表E》.,2.1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强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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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构件》表面出现大面积风】化且最大深度达到2!。0mm?或以上;或较大范】围发:生冻融损伤且—最大剥落《。深度已超过》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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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砌筑砂浆层!酥松、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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