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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构件:使用性?鉴定评级
》
!6.1 《。 一般规定
】
6.1】.1 单个构件】使用:性的:鉴定评级应根据【其不同的材料种类分!。别按本章第》。6.2~6.—5节的规定执行【。
6【.1.2《 使用性鉴—定应以现场的调查】、检测结果为—基本依据鉴定采用】的检测数据》应符合本标准第4.!。3,.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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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结构的主要【。。构件鉴定《尚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规定进!行计算分《析与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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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测结果需与计算】值进行?比较;
】
, 2 检】测只能取得部分数据!。需通过计算分—。析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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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改变建》筑物用途、使用条件!。或使用要求
!。
6.1.4【 对被鉴定—的结构?构件进行计算—和验算除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和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构件材【料的弹性模》量、剪变模量—和泊松比等物理性】能指:标可:根据鉴定《确认的材料品种和强!度等:级采用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数值:;,。
》
2— , 验算结果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限值进行评级】当,验算合格时可根【。。据其实际完好程度评!为as级《或bs?级;当验算不合【格时应定为cs级】;
《
3】 当验算》结,果与观察《不符:时应:进一步检查》设计和施《工方面可能存在的】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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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直接评《为as级或bs【级
【 1 — 经:详,细检查未发现构【件有明显的变形、】缺陷、损《伤、腐蚀也没有累】积损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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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过长时间的使用构】件状态仍然》良好或基本良好【能够满足下一目标使!用年限内的》正常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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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下【一目标使用年—限,内构件上的作用【。和环境?条件与过去相—比,不会发生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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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当需—评估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构件和砌体构件的!耐久性?及其剩余耐》久年限时《可,分别按本标准附录】C、附录D和附录E!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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