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
— 1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
:
— 2 使》。用用途或《环,境改变时;
】
— ,3 进行结构改】造或扩建时;—
】 4? 遭?受灾害或《。事故后;
—
5! 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
3.1.—。。2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可》靠性鉴定《
?
【1 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
2【 需要进行较大规!模维修时;
—
!3 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
【
3.1.—3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可进行专项鉴定】
《
: 《1 结《构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
— , 2 《 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
3【 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
《
4 【 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响时;—
! 5 结》构需要进行长期监】测时
3!.1.4 》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 1 各【。种应急鉴定;
】
,
》 2 国家【法规规定《的安全性鉴定;
】
— 3 —临,时性建筑需延—长,使用期限
】
3.1.5 !鉴,定对象可以是工业】建筑整?体或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亦可是结构!系统或结构》。构件
—
3.1》.6 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工业建筑的使用历史!、当前?。的技:术状况和《今后:的维修使《用计划由委托—方和鉴定方共同【商定对?鉴定对象不同的鉴】定单元?可确定不同的目标使!用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