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
3.1 一!般规定
!
3.1.1【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 ?1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
《
?。 2?。 使用用途—或环境改《变时;
》
】3 进《行结构改造或—扩,建时;
《
》 4 遭受!灾害或事故后;
】
》 5 【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
3.1.2! ,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可靠?性鉴定
《。
,
【 1 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
2— 需要《进行较大规模维修】时;
! 3 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
!
?
3.1.》3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可进行专项鉴【定
《
:。
1 【 结构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
2! 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
【3 : ,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
4 !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响时;
】
,
— ,5 结构需要进】行,长期监测时
—
3.【1.4?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
1 各!种应急鉴定;
!
,
2 】 国家法规规—定的安全性鉴定【;
【 3 临】时性建筑需延长使用!期限
】3.:1,.5 《鉴定:对象可以是工业建】筑整体或《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亦可是—结构系统或结构构】件
3.!1.6? 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工业?建筑的使用历史【。、当前?的技术状况和今【后的维修使用—计划由委托方和鉴定!方共:同商定对鉴定—对象不?同的鉴定单》元可确定不同—的目标使《用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