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基【本规定
《
?
:
3.1【 一般规定
【
:
3.【。1.1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
1—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
— 2:。 使?用用:途或环?境改变时;》
,
?
》 3 进》行结构改造或—扩建时;
》
》 4 遭】受灾害或事故后;
!
— ?5 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
3.1】.2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可靠性鉴—定,
?
1】 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
》 2 ?。 需要进行较大规模!维修时;《
,。
《
》3 : 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
》
3.1—.3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可进行专项【鉴定:
:
【 1 结构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
《 2 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
3! 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
:
4 】 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响时】;
—
,。 5》 结构需》要进行长期监—测时
】。3.1.《4 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
— 1 各种【应急鉴定;
【
?
2 】国家法?规规定的安全性鉴】定;
—
3 】。 临:时,性建筑需《。延,。长使用期《限
?。
3》.1.5 》 鉴:。定对象可以是工业】。建筑整体或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亦】可是结?构系统或结构构【件,
—3.1?.,6 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工业建《筑的使用《历史、当前》的技术状《况和今后的维修【使用计划《由委:托方和鉴定》方共:同商定对《鉴定对象《。不同的?鉴定单元《可确定不同的目标】使用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