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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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应保持当地风【貌体现城市特色其】。造型:、装饰等应与所【。在区域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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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城市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控制;历史】保护建(构》)筑物不得擅自拆除!、改建、装》饰,装修并应设置专门】标志:。;其他具有》历史价值《的建(构)筑—物,及具有代表性风格的!建(构)筑物宜保】持原有风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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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现有》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保持设计!建造时的形态和色彩!符,合街景要《求破残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及【时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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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 建:(构)筑物不得违章!搭建附属《。设施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窗(门)【及空调外机等设施】宜统一?规范设置电》力、电信、有线电】视、通信等空中【架设的缆线宜保持规!范、有?序不得乱拉乱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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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建筑物屋顶应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堆】放杂物?屋顶安装的》设施、设备应规【范设置屋《顶色彩宜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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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临《街商店门面应美观】宜采:用透视的《防护设施《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物沿街》立面设置的》遮阳篷帐、》空,调外机等设施的下】沿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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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城市道路】两侧的?用地分界宜采—用透景围墙、—绿篱:、栅栏等形》式绿篱、栅栏的高】度不宜超《过1.6《m胡同?里巷、楼群角—道设置的景》门其造型《、色调应与环—境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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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城市各类—。工地应?有围墙、围栏遮挡】。围墙的外观宜—与环境相协》调临街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宜设—。置不低于2m的遮挡!。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宜低于1.8m围】栏高度不宜低于1】.6m围墙、围栏】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设有夜间《照明装置;》2m以?上的工程立面宜【使用符合《规定的围网封闭【围墙外侧《环境: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墙《面不得有污迹无【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靠近围?墙处的临时工棚【屋顶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得【超,过围墙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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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 城市雕塑和各【种街景小品应规范】设,置其造型、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应定:期保洁保持完—好、清洁和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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