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场地!。、地基和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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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场 《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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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6、7度】时及建?造,于对抗震有利地段的!建筑可不进行场【地对:建,。筑影响的《抗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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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对建造于!危险地段的建筑场】地,对,建筑影响应》按专:。门规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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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有【利、不利《等地段和场》地,类别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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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对建造于危险【地段的?。现有建筑应结合规】。。划更:新(迁?离);暂时不—能,更新:的应进行专门研究并!采取应?急的安全《。措施
4!。.1.3 》 7~9度时建筑】场,地为:条状突出山》。嘴、高耸孤立山丘】、,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陡坡、河岸和—边坡的边缘等不利】地,段应对其《地,震稳定性、地基滑】移及对建《筑的:可能危害进行评【估;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陡坡【的坡度?及,建筑场地《与坡脚的高差均较大!时应估算局部地【形导致?其地震?。影响增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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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建【筑场地有《液化侧?向扩展且距常时水】线100《m,范围:内应:判明液化后土体【流,滑与开裂《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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