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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邮电通讯、广播电!视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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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本条》保持本标《准2004年版的规!定
【5,.4.2 —。。本条保持本标—。准2:004 《年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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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 本条基《本保持本标准2【004 年版的规】定鉴于邮政与电【信,分属不同部》门,将邮政和电信—建筑分别规定本条】第12?款,对电信建筑的—设防分类进行规【。定,其中:县,一级市的长》途电信枢纽楼—。已经不存在故删去】第,3款对邮政建筑的设!防,分类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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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本条保【。持本标准200【4 年版的规定与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作了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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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国家级卫星地球站】上行站的节目发送中!心具有?保证:发送所需的关键设】备设防类别提高【为特殊设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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