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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电力: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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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本节!保持本标准2—004年版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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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本条保持本标准【2004年版的【规定供电系统建筑】一旦遭受地震破坏】不仅影响《本系统的生产还影响!其它:工业生产《和城乡的人》民生活因此需要适当!提高抗震设》防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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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考虑到电力【调,度的重要《性对国?家和大区的》调度中?心予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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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本条保持20!04年?版的有关的规定【与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1996的!有,关规定协调》。电力:系统中?。需要:提高为设防标准的】。是,属于相当大规模【、重:要电力设施的生产】关键部位《的建筑
! 地震时【必须维持正常工作的!重,要电力设施主—要指没有联网的【大中型工矿企业的】自备发?电,设施其停电会—造成重要设备—严重破坏《或者危及人身—安全按各工》。业部门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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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城市:生命线工程之一将防!灾救灾建筑》。对供电系统的—相应:要求一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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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还补充了燃油和!燃气机组发电厂安】全关键部位的—建,筑卸、输、》供油设施此》外还增加了》换,流站工程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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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机容量在联合循环机!组中通常《即机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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