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23-2008 建标库
, 5.2—  电力建筑— ?。 5.2.!1  本节保持【本标准200—4年版?的适用范围》 《 5?.2.2  本【条保持本《标准:2004年版的【。规定供?电系统建筑一旦【遭受地?震,。破坏不仅影响本系】统的生产还影响其】它工业生产》和城乡的人》民,生活因?此需要适当提高抗震!设防类别 ! 5.2.》。3  ?考虑到?电力调?。度的重要性对国家】和大区?的调度中心予以提高! 5.】2,。。.4  本条—保持2004年【版的:有关的规定与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19【96的有《关规定协调电力系统!中,需要提高为设防【标准的是属于相当】大规模、重要电力】设施的生《产关键部位的建【筑 《    — 地震?。时必须?维持正常工作的重要!电力设施《主,要,指没有联网的大中】型工矿企业的—自备发电《设施其停电会造成】重,。。要设:备,严重:破坏或者危及人【身,安全按?各工业部门的—具体情况确定 】  》   ?作为城市生命线工程!之一将?防,灾救灾?。建筑对供电》系统的相《应,要求一并规定 【 ?     —本次修订还补—充了燃?油和燃?气机组?发电厂安全关键部位!的建筑卸、输、【供油设施《此外还增《加了换流站》工程的相关内容 】 ?     单机】容,量在联合循》环机组中通常—即机组容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