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加《工制造业生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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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 本节适用于机械】、船:舶、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纺织、轻】工,、医:药等工业生》产,建筑
7!.,3.2 加—工制造工业生产【。建筑应根据建筑规模!和地震破坏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
7.3.!3, , 航空工业生产建筑!中下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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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部级及》部级以上的》计量基?准所在?的建:筑记录和贮》存航空?主要产品(如飞机】、发:动机等)或关—键产品的信息贮存所!在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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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对航空!。工,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整机或》系统性能试验—。设施、关键设备所在!。建筑(如大型—。风洞:及其测试间发动机高!空试车台及其—动力:装置及测试间全【机电:磁兼容试验》建筑)?
《
,
3 !存放国内《少有或仅有的重要】精密设备的建—筑
《
,。
《。 4《 大中型企业主要!的动力系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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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航,天工业生产建—筑中下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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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要:的航天?工业科研《楼、:。生产厂房和试验设施!、动力系统的—建,筑
】 2 重要!的演示、通信、计】量,、培训中心的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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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电子信!息工业生《产建筑中下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
》 1 大型—彩管、玻壳生产厂房!及其动?力系统
!
》2 大型》的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和其—它电:子类生产厂房
!
】。3 重要》的科研?中心:、,测试中心、》试验中心的主要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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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纺织工业的!化纤生产建筑—中具有化《工性质的《生产建筑其》抗,震设防?类别宜按《本,标准7.2.—4,。条划分
《
?。
:7.3.《。7 : 大型医药》生产建筑中具有生物!制品性质的厂—房及其控制系统【其,抗震设防类别—宜按本标准6.0】.9条划分
】
7.3—.8 加工制造工!业建筑中生产或使】用,具有剧毒《、易燃、易爆物质】且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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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 : 大型的《机械、船舶、—纺织、轻工、医【药等工业企业的【动力系统建》筑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
7.3.10【 机械、》船舶工业的》生产厂房电子、【纺织、轻工、医药】等工:业的其他生产厂房宜!划为标?准设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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