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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加工制造《。业生产建《。。筑
—
7.3—.,1 本节适用于机!械、船舶、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纺《织、轻工、医药等】工业生产建筑
】
《7.3.2》 加工《。制造工业《。生产建筑应根—据建筑规模》和地:震破坏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
7.《3.:3 航空工业生产!建筑:中,下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 1 》 部级及部》级以:上,的计量基准所—在的建筑记录和贮】存航空?主要产品(如飞机】、发动机等)或【关,键产:品的信息贮存—。所,在的建筑
!
2【 对航空工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整机或系》统性能试验设施、关!键设备所《在建筑?(如大型风》洞及其测试》间发动机高》空试车台及其—动力装置《。及测试间全机电磁兼!容试验?建筑) 《
! ,。3 存放国内少有!或仅有的《重要:精密设备的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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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中型》企业主要的动力系】统,建筑:
,
7.【3.4? :航天工业生产建筑中!下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
: 1 —重要的?航天工业科研楼【、,生产厂房和试验设施!、,。动力系统的建筑
!
】 2 重要的演】示、通?信、计量、培训中心!的建筑
】
7.3.5 【 电:子信息工业》。生,产建筑中下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
:
? 1 — ,大型彩管《、玻壳生《产厂房及其》动力系统
!。
2 】 ,大型的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和其它电子类生!产厂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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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重要的科】研,中心、?测试中?心、试?验中心?的主要?建筑:
?。。
7.3.【6 纺织》工业的?化纤生产建筑中具】有,。化工性质《的生产建筑》其抗震设防类别宜】按本标准7.2【.4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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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7 大!型医药生产建筑【中具有生物》制品性质的厂房及】其控制?。系统:其抗震设防类别宜按!本标准6.0.9】条划分
!7.3.8》 加工制造工业建!筑中:。生产或使用具有剧毒!、易燃、易爆物质且!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
7.3》.9 大》型的机械、船舶、】纺,织、轻工、医—药等工?业企业的动力系【统,建筑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
》7.3.10 【 机械、《。船,。。舶工:业的生产厂房电【。子、纺织《、轻工、医药—等,工,业的其他《生产:厂,房宜划为《标准设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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