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 排水体制
!
《3.3.2 【本条规定排水—体制选择的原则
!
:
我国】地,域广阔气候分—区差异?大应:因地制宜地选择排】。水体制鉴于我国目前!的城市水环境状况】排,水体制宜采用雨污】分流因此本》条规定除降雨量少】的干旱地区(降【雨量年均200【mm以下《的地区)外城—市新:建和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考虑到部分城市旧!城区已采用合流制】暂,不具:备分流制改造—条件因此提》。出在不?具备分流制改—造条件的地区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但【应采:用调蓄和处理相【结,合的: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在混接》。问题严重的地区或】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城市对已经】采用:雨污分流的已建城区!可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截流式》分流制排水体制【可将旱季雨》水管:道的错接污水和【雨季:的初:期雨:水均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以《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更高要求》即在城镇区》域内部采用分流制】为主的基础上对晴】天有污水排入—城镇水体的雨水排出!口沿城镇水》体两:。岸布设截污干管【。系统在其排入—点进行末端截污;条!件良好地区可—利用:。截污干管系统截流】初期雨?水;但非干旱地【区不允许《新建区域《采用合流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