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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污水量
【
4.2【.1 城市污【水,。量应包括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污水量?还应计入地下—水渗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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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城市污水量可】根据城市用水量和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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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各类【污水:排放系数应根—据城市?历年供水量和污【水量:资料确?定当资料《缺乏时?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可—根据城市居住—和公:共设施水平》以及工业类型—等按表4.2.3】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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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3 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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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城市工业废水—。排放系数《不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以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废水—。排,放系数其数据应按厂!、矿区的气候、水文!。地质:条件和?废水利用、》排,放方:式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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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地下水】渗入量宜根》据,实测资料确定—当资料缺《乏时可按不低于【污水量?的10%计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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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城市污水量【的,总变化系数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
1】 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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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工业废】水总:变化系数应根—据规:划城市的具体情【况按行业工》业废:水排放规律分析确定!或根据条件相—似城:市的分析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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