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输配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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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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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 再生水】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一般由城【镇总体?规划及给排水、【道路等专项规划确定!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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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的有关规定提!出再生水管道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实际执行中》。受现:场条件?等因素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小最小水—平净距
!6.1.7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的有关规定提出再生!水管道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实际执行中受】现场条件《等因素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减小最小垂直净距!
—6.1.9 关于!管道穿越河堤、铁】路、高速公路和其他!高等级路《面的设计原则—。要求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防洪标准】GB 50201】、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 10】0,02.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
6.1!.11 《 管网供水》区域较大、距离【再生水厂较远时为】方便管理人员及【时进行供水》调配、管网》检修维护等工作【可设置维《护管:理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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