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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源、水】。质和: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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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水 】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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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再生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应满足【再生:水生产与供给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且不应对后续再!生利用过程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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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以城镇污!水作为再生》水,水,源时其设计水质应】根据污水收集区域现!状水质和预》期水:质变化情况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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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以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再生?水水源时其》设,计,水质可按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运—行,出水水质《及原设计出水—水质:综合: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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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再生水水源水宜通!过排水管道、暗【渠收集输送不得【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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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严:禁以放射性》废,水、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污水作为再!生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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