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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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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给水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等相关—专项规划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年—~10年远》期设:计年限宜采用1【0年:~20年
!
3.0.2 【 应结合城镇水【资源综合保护与开】发处理好《城镇供水水源建设与!开发利用污水资源的!关,系、污水处理排放与!再生利用的》。关系使城镇污—水经过?处,理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后得到充【。分,利用
—
3.0.3 】 确定再《生水:利用途径时宜优先选!择用水量大》、水:质要求相《对不高、技》术可行、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用户
》。
《
3.?0.4 》应根据再生》水水源、《用户分?布,、水质水量要求及利!用便:利,性合理确定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设?规模、水《质标准、处理工艺和!输配:水方式
《
3.0】.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设计应《以水质达标》、水量稳定、标识明!确、供水安全为目】标
【3.0.6 再】生,水用户可根》。据城镇?污水再?生利用专项》规划并通《过调查确《定
》
:3.0.7 【工程设计方》案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因地制宜的—方案污水再》生处理工艺设—计,宜通过?试验:。或借鉴已建工程【的运行经验进行
!
3.0.8! 应根据》污水再生利用水源】及用户位《置合理选择再生【水厂厂址
】
3.0.—9, 再生水厂—选址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内时应充分利用】现有生产及附属设】施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合并建设时附属设】施及附属设备—应统一规《划建设及配备独立】建设的再生水—厂应根?据再生水的水质【目标:以,及处理?工艺:合,理设:。置,附属设施及附属【设备
?
》3.0.10—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中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应大于50年管】。道及专用设备的【设计使用年》限宜:按材:质和:产品更新周》期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构筑?物设计应满足抗【震、:抗浮、防渗、防【腐、防冻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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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 ? 再生水厂产生【。的污泥及浓》缩废液应进行—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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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2 ?再生水厂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设置安全!、,防爆、消防、防噪】、抗震、《卫,。。生等设施《
3.0!.13 》应结合工程近—期、远期规划综合】确定输配水管网【的设计水《量、水压和水质【保障措施《个别要求更高的用户!可,自行增建《。相应设?施
》。
3.0.1【4 可能》。产,。生水锤危害的供【水,。泵站及输《配水管线应采取【水锤防护措施
【
3.【0,.15 配水干管!宜布置?。。成环状管网》枝状管道末端应【设置排?水,阀(井)《并应考虑排水—出路
】3.0.16 再!生水供?。水,配套设施《及运营管理措施应根!据再生水用》水途:径要求确《定,。
3.0!。.17 再生水】。厂供电系统设—计应满足用户对供】水可靠性要》求不:。。宜低于二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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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8 对》。用水可?靠性要求《高的用户应提—出,备用水源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