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 抗震构造措施
16.3.1 通廊支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时,在地震中除因毗邻建(构)筑物碰撞而引起框架柱断裂事故外,框架本身的震害一般不太严重。海城、唐山两次地震震害调查均未发现由于钢筋混凝土支架自身折断而使通廊倒塌的事例,但局部损坏则较多。钢筋混凝土支架的损坏部位多在横梁(腹杆)与主柱的接头附近,横梁裂缝一般呈八字形,少数为倒八字形或X形。立柱主要在柱头处劈裂。据此,规定了支架的抗震构造措施可按框架的规定采取。
16.3.2~16.3.4 钢支承结构由于其材料强度较高,延性好,所以抗震性能好。但由于钢结构杆件截面较小,容易失稳,这已有震害实例证实。为了保证钢支承结构的抗震性能,对杆件长细比和板件的宽厚比作了规定。
16.3.6 通廊纵向承重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大梁时,其主要震害为梁端拉裂,混凝土局部脱落,连接焊缝剪断。尚未发现由于竖向地震作用引起的梁弯曲破坏,因此,只需在梁端部予以加强就可满足抗震要求。
16.3.7 支承通廊纵向大梁的支架肩梁、牛腿在地震作用下除承受两个方向的剪力外,还承受竖向地震作用。当竖向地震作用从支架柱传到支座时,由于相位差,也可能会出现拉应力。因此,这些部位在地震作用下受力是极复杂的。地震中常见震害表现为:牛腿与通廊大梁的接触面处牛腿混凝土被压碎、剥落及酥碎;支座埋设件被拔出或剪断;肩梁或牛腿产生斜向裂缝。故应加强这些部位,以保证连接可靠。
16.3.8 某些情况下由于工艺要求及结构处理上的困难,通廊和建(构)筑物不可能分开自成体系,其后果如第16.1.5条说明所述。为了减少地震中由于刚度、质量的差异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推荐采用传递水平力小的连接构造,如球形支座(有防滑落措施)、悬吊支座、摇摆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