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91-2012 建标库

6  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

6.1  一般规定

6.1.1、6.1.2  框架(或框架-抗震墙)与排架侧向连接组成的框排架结构,是冶金、发电、水泥、化工和矿山等常用的结构形式。其特点是平面、立面布置不规则、不对称,纵向、横向和竖向的质量分布很不均匀,结构的薄弱环节较多;结构地震反应特征和震害要比框架结构和排架结构较复杂,表现出更显著的空间作用效应。因此抗震设计除与框架(或框架-抗震墙)结构、排架结构类同外还有其特殊要求。对于下部为框架上部(顶层)为排架的竖向框排架结构,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H的规定设计。第6.1.2条为强制性条文。

    震害调查及试验研究表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设计要求不仅与设防类别、设防烈度和场地有关,而且与结构类型和结构高度等有关。如设筒仓、短柱和薄弱层等的框架结构应有更高的抗震要求,高度较高结构的延性要求比低的更严格。

    框排架结构按框架结构、框架-抗震墙结构划分抗震等级,是为了把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和抗震构造措施要求联系起来,体现在同样设防烈度和场地条件下,不同的结构类型、不同的高度有不同的抗震构造措施要求。条文中一般用抗震等级选用相应的地震作用效应调整系数和构造措施。

    本章条文中“X级框架”包括框架结构、框架-抗震墙结构中的框架,“X级框架结构”仅指框架结构中的框架,“X级抗震墙”是指框架-抗震墙结构中的抗震墙。

    本次修订,对设有筒仓的框架结构高度限制比一般框架结构较严。震害表明,同等高度框架设有筒仓比不设筒仓的地震破坏严重。

    其次对设筒仓的框架,这次明确设有筒仓的框架系指在柱上设有纵向钢筋混凝土筒仓竖壁的框架,竖壁的跨高比不大于2.5,大于2.5时按不设筒仓的框架抗震等级考虑。

    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底层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时,框架部分为主要的抗侧力构件,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的抗震等级确定,抗震墙的抗震等级可与其框架的抗震等级相同。设置少量抗震墙是为了增大框架结构的刚度,满足层间位移角限值的要求,仍属于框架结构范畴,但层间位移角限值需按底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的大小,在框架结构和框架-抗震墙结构两者的层间位移角限值之间偏于安全采用内插法确定。

6.1.3  框排架结构的抗侧力构件在平面和竖向宜规则布置,这对抗震设计是非常重要的。

    震害表明,规则的结构在地震时破坏较轻,甚至没有破坏。规则和不规则的结构与结构单元平面和竖向的抗侧力结构布置、质量分布等有关,框排架结构的形式是由工艺流程要求确定的,一般都不太规则。因此结构设计人员应与工艺人员密切配合,尽量减少框排架结构的不规则布置,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框排架结构。

6.1.4  框排架结构中通常设有筒仓或大型设备,质量和刚度沿纵向分布有突变、结构的平面布置不规则等,在强烈地震作用下,震害比较严重。为了减小结构的地震作用效应,采用防震缝分隔处理比其他措施更为有效。当选择合理的结构方案时,也可不设防震缝。设防震缝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在强烈地震作用下相邻结构仍可能局部碰撞而造成破坏;二是防震缝过大在立面处理上和构造处理上有一定的困难,因此也可通过合理选择结构方案尽量不设防震缝。

    固定设备不允许跨抗震缝布置,胶带运输机和链带设备可以跨抗震缝布置。链带设备是指烧结机、球团焙烧机、带式冷却机和链篦机等。

6.1.5  震害调查表明,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接头在9度时发生了严重破坏,后浇层的混凝土酥碎,钢筋焊接接头开裂或断开。原规范规定的三、四级不设筒仓的框架,可采用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现予以取消。其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已被现浇钢筋混凝土所代替,仅保留了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屋盖板,但应采取保证楼板、屋盖板整体性的措施。

6.1.6  排架跨屋盖与框架跨的连接结点设在框架跨的层间,会使排架跨屋盖的地震作用集中到框架柱的中间(层间处),并形成短柱,从而成为结构的薄弱环节。地震震害表明,排架跨屋盖设在框架柱层间时,在该处多数的框架柱发生裂缝或破坏。故在设计中应避免排架跨屋盖设在框架柱的层间,否则应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

    排架跨的屋架或屋面梁支承在框架柱顶伸出的单柱上时,要求该柱在横向形成排架,在纵向形成框架。当该柱较高时,可在柱中部增加一道框架纵向横梁,这是经过实践总结出的经验。

6.1.7  震害表明,突出屋面的天窗对结构抗震是不利的。必须设置天窗时,宜采用突出屋面较低的避风型天窗和下沉式天窗。

    不从屋盖第一开间或第二开间设置天窗,从第三开间设置,主要是为了防止在排架跨屋面纵向水平刚度削弱太大,对结构抗震不利,同时防止屋面板在地震时掉落。天窗屋盖、端板和侧板均要求采用轻型材料,是为了减小对天窗架和下部结构的地震作用效应。

6.1.8  唐山地震的震害调查表明,钢结构屋架抗震性能最好,基本没有破坏,而屋盖倒塌多是由于屋面支撑系统薄弱原因所致。钢筋混凝土屋架破坏和倒塌主要是因屋架与小柱连接薄弱、柱头埋件拉断、小柱强度不够等原因造成的。

    设有天窗的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屋架在地震作用下,天窗两侧竖向支撑对屋架节点、斜腹杆等产生严重的破坏现象,故不宜采用。如果采用时,应验算天窗两侧竖向支撑下的屋架在地震时产生的附加作用效应。

    块体拼装屋架(或屋面梁)的整体性差,拼装节点是薄弱环节,唐山地震时拼装屋架的破坏比较多,故不宜采用。

    8度(0.30g)和9度时,跨度大于24m的厂房采用预制大型屋面板时,地震破坏较严重,因此不宜采用大型屋面板。

6.1.9  排架柱列的柱子,采用矩形、工字形和斜腹杆双肢钢筋混凝土柱,抗震性能都很好,并在地震时经受了考验。对于腹板开孔或预制腹板的工字形柱,在唐山地震时,天津8度区的腹板普遍出现斜裂缝,故规定不应采用。采用现浇柱时,尽量采用矩形断面,这主要是为了保证质量和方便施工。

    山墙抗风柱较高时,设置抗风梁作为山墙抗风柱的支承点是经济合理的,否则山墙抗风柱截面太大。扩建时端山墙抗风柱通常采用工字形截面钢柱。

6.1.10  规定上下吊车的钢梯位置,目的在于吊车停用时能使吊车桥架停放在对结构抗震有利的部位。经大量的框排架结构空间抗震计算,吊车桥架停放的位置对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影响很大。在单元内一端有山墙另一端无山墙时,吊车桥架停放在靠山墙一端或无山墙一端,二者对结构产生的地震作用效应差别很大。吊车桥架停放在山墙一端对结构有利,停放在无山墙一端对结构不利。

    在单元内两端均有山墙或均无山墙时,吊车桥架停放在单元中部(也就是上下吊车的钢梯应放在单元的中部)对结构的地震作用效应影响很小。

6.1.11  框排架结构和框架-抗震墙结构中,框架和抗震墙的布置及数量应以满足层间位移限值为准;双向设置,纵横向抗震墙相连,不但可以加大侧移刚度,还有利于提高强塑性变形能力。

    柱中线与抗震墙中线、梁中线与柱中线之间的偏心距不宜大于柱宽的1/4,其目的是为了减少在地震作用下可能导致核芯区受剪面积不足的影响和减小柱的扭转效应;偏心距超过柱宽1/4时,应采取加强柱的箍筋、设水平加腋梁等措施。

    本条还增加了控制单跨框架结构适用范围的要求。框架结构中某个主轴方向均为单跨,也属于单跨框架结构;某个主轴方向有局部的单跨框架,可不作为单跨框架结构对待。框架-抗震墙结构中的框架可以是单跨。

6.1.12  楼板、屋盖平面内的变形将影响楼层水平地震作用在各抗侧力构件之间的分配。

    为了使楼板、屋盖具有传递水平地震作用的剪变刚度,故规定不同烈度下抗震墙之间楼板、屋盖的长宽比限值。如超出限值,需考虑楼板、屋盖平面内变形对楼层水平地震作用分配的影响。

6.1.13  框架-抗震墙结构中,抗震墙是主要抗侧力构件,竖向布置应连续,墙中不宜开大洞口,以防止抗震墙的刚度突变或承载力削弱。

    洞边距柱边不宜小于300mm,以保证柱作为边缘构件发挥其作用。抗震墙开洞口要求上下对齐,避免墙肢传力路径突变。结构纵向较长时,侧移刚度较大的纵向墙不宜设置在结构的端开间,以避免温度效应对结构的不利影响。较长的抗震墙宜设置跨高比大于6的连梁形成洞口,将一道抗震墙分成较均匀的若干墙段,各墙段的高宽比不宜小于3。

    本条增加了楼梯间宜设置抗震墙的规定。明确了抗震墙两端宜设置端柱或纵横墙相连。

6.1.14  抗震墙在地震作用时塑性铰一般发生在墙肢的底部以上的一定范围。将塑性铰范围及其以上一定高度作为加强部位,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墙肢出现塑性铰后抗震墙具有足够的延性,适当提高承载力和避免墙肢剪切脆性破坏,提高整个结构的抗地震倒塌能力。

6.1.15、6.1.16  规定设置基础系梁主要是保证基础在地震作用下的整体工作,防止基础转动等给上部结构造成不利影响。一般情况下,连梁均应设在基础顶部,不要设在基础顶的上部,使柱与基础之间形成短柱。

    当地基土较软弱且无整体基础的框架-抗震墙,基础刚度和整体性较差,在地震作用下抗震墙基础将产生较大的转动,从而降低了抗震墙的侧移刚度,对内力和位移将产生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