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场地【。。和地:基基础?
】3.3?.1、3.3.2】 在进行》工,程规划、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工程地质!勘探时?均应按本规范第【4,.1.1条的规定对!。工程场地进行有利】地段、一般地—段、不利《地段和危险地—段,的综合评《定与划分除丁类【外提出避开不利【地段和不《在危险地段建—造构筑?物的要求甲类、【乙类构筑物严禁建造!。在危险地段;—丙类构筑物不应【建造在危险地段这是!汶川和玉树地震所证!实的第?3.3.2条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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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3.4 ! 这两条是》。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基础上的补!充规定历次大—地震的经验》表明建造于》Ⅰ类场地《的类似构筑物—的震害较《轻所以对甲类、乙】类,构筑物不要求—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在Ⅰ类场地的】丙类构筑物仅允【。许降低抗震构造【措施但不得降低【。抗震措施中的其他要!求抗震措施中包【括抗震构造措—施还包?括概念?设计要求和》地基基础等方面的】要求:
】 本规范》中所有构筑物—在抗震设计时仅【。允许降低或提高【一次抗震措施或抗】。震构造措施要求【不得:重复降低或提—高如丁类构筑—物已允许降低抗震措!。施,要求不?能再次降《低抗震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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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Ⅳ?类场地上的类—似构筑物地震破【。坏明显加重》所以对Ⅲ《、Ⅳ类场地》。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地—区各:设防类别的》构筑物除有关章节】另有具体规》定外要求《分别按8《度和9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不提高抗震!措施中的其他要求】如,概,。念设计中要求的内】力调整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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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本条第》1、2款对》一般体型不》大的构筑物均—。可满足要求》;,但对于?大型构筑《物若不满足要—求时可通过》地震作用下的地【基变形和结》构,反应分析确定—。地基、地上》结构的?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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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地震中地】质灾害对建(构)】筑物的危害突出因】此对:山区场地《增加有?关边坡稳定》性和:边坡安全距离—。等的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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