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 ,场地和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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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3.2! 在进行工程【规划、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工程地质勘【探时均应按本规范第!4.1.《1条的规定对—工程场地进行有利地!段、:。一般地段、不—利地:。段和危险地段的综】合评定与《划分除丁类外提出】避开不利地段和不在!危险地?段建造构筑物的要求!甲类、乙类构筑物严!禁,建造在危险地段;】丙类构筑物不应【建,造,在危险?。地段:这,是汶川和玉树—。地震所证实的—第3.?3.2条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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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3【.4 这两条是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基础上的补充规定历!次大地震《的经验表明》建造于Ⅰ类场—地的类似构筑物【。的震害较轻所以对甲!类、乙类构筑物不】要,求,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在Ⅰ—类场地的丙》类构筑物《仅允许?降低抗震构造措【施但不得降低—。抗震措施中的其他要!求抗震措施中包括抗!震构造措《施还包括概念设计】。。。要求和地基基础【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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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范中所【。有构:筑物在抗震设计时仅!允许降低《或提高一次》抗震措施《或抗震构造》措,施要求不得重复降】低或:提高如丁《类构筑物已允许降】低抗震措《施要求不能再次降低!抗震构?。造措施
! Ⅲ、Ⅳ类】。场,地上的类似构筑物地!震,。破坏明显加重所以对!Ⅲ、Ⅳ类场地—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地区各设【。防类:别的构筑物除—有关章节《另有具体规定—外要求分别按8度和!9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不?。提高抗震措施中的其!他,要求如概念设—。。计中要求的内—。力调整措施等—
3【.3.5 —本条第1、2款对】一般:体型不大的构筑物均!可满足要求;但对】于大型构筑物若不满!足,要求时可通过地震作!用下的地基变形【和结构反应分析确】定地基、地上结【构的抗震措》施
3.!3.6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地震中地质【灾,害对:建(构)筑物的危害!突出因?此对山区场地增加有!。关边坡稳定性和【边,。坡安全距离等的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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