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场地和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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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3.2 》 在进?行,工程规?划、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工程地质勘探【。时均应?按本规范第》4.1.《1条的规定对—。工程:场地进行有利地【段、一般地段—、不利地段和危险地!段的综合评定—与划分除《丁类外?提出避开不利地段和!。不在危险地段建造】构筑物?的要求?甲类、乙类构筑物】。。严禁建?造在危险地段;丙类!构筑物不《应建:造在危险地段这是汶!川和玉树地震所证实!的第3.3.2条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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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3.4 这两!条是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基础!上的补充《规定:历次大?地震的经验表—明建:造于:。Ⅰ类场地《的类似?构,筑物的震害较—轻所以对甲类、【乙类构筑《物,不,要求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在Ⅰ类!场地的?丙类构筑物仅允许降!低抗震构造》措施但不得降低【抗震:措施中的其他要求抗!震措施中包括抗【震构造措施还包括概!念,设计要求和地基基】础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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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范中所—有构:筑物在抗震设计【时仅允许降》低或:提高一次抗》震措施或抗震构【造措施要求》不得重复《降低:或提高如丁类构筑物!已允许降低抗震措】施要求不能再次降低!抗震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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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Ⅲ、Ⅳ类场!地上的类《似构筑物地震破坏】明显加重所以对Ⅲ、!Ⅳ类场地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地?区各设防类别的构】筑物除有关》。章节:。另有具体规定—外要求?。分,别按8度和9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不【提高抗震措》施中的其《他,要求如概《念设计中要求的【内,力调整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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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本条第】。1,。、2款对一般—体型不大的构筑物】均,可,满,足,要求;但对》于大型构筑物—若不满足要》求时:可,通过地?。震作用下的地基【变形:和结构反《应分析确定地—基、地上结》构的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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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地震中地质灾害【对建(构)》。筑物的?危害:。突出因此对山—区场:地增加有关边坡【稳定性和《边坡安?全距离等《的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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