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91-2012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191-2012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5月28日以第139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参加单位是国家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冶金部鞍山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武汉煤炭设计院、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沈阳煤矿设计院、同济大学、中国石化总公司洛阳石化工程公司、冶金部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选煤设计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工程技术研究所、中国石化总公司北京设计院、冶金部重庆钢铁设计研究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大连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太原工业大学、贵州工学院、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能源部华东电力设计院、冶金部勘察研究总院、冶金部勘察科学技术研究所、机械电子部西安勘察研究院、天津市勘察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西安勘察院、湖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江苏省地震局、冶金部长沙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抚顺石油学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员是侯忠良、周根寿、江近仁、吴良玖、耿树江、郭玉学、王余庆、王兆飞、马英儒、刘曾武、周善文、王绍华、刘鸿运、肖临善、潘士勂、文良谟、刘文虎、吴永新、金熹卿、刘大晖、李连槐、张慧娥、曲昭加、胡正顶、徐振贤、张克绪、邬瑞锋、曲乃泗、石兆吉、杨立、张良铎、那向谦、项忠权、许明哲、刘惠珊、张耀明、张维全、刘季、姜涛、刘增海、翁鹿年、金华、张旷成、李世温、乔天民、狄原沆、陈幼田、乔宏洲、杨运安、李斌魁、韦明辉、苇树莲、宋龙伯、王贻逊、袁文伯、丁新潮、陈跃、季喆、牛启贞、孙维礼。

    本次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除尾矿坝、挡土结构外,统一按多遇地震进行地震作用计算,不再划分A、B设计水准;改进了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增加了钢框排架结构;取消了钢筋混凝土锅炉构架,增补了锅炉钢结构;增加了钢结构筒仓,对群仓结构作了较大的补充;增加了钢结构井塔、井架、通廊、管道支架等的抗震设计规定;增加了索道支架、挡土结构抗震设计。形成征求意见稿后,经过专家审阅及网上征询意见,共征集意见499条。对所征集的意见进行分析、整理,修改了相关条文,并对11种不同类型的构筑物进行了试设计工作,试设计结果基本合理。

    本次修订过程中,发生了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和青海玉树地震,各编制单位分别对各类构筑物的地震破坏进行了调查,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对于某些已列入现行国家标准且包含有抗震设计内容的构筑物,本规范不再纳入,如烟囱抗震设计已列入现行国家标准《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水塔抗震设计已列入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

    与《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以下简称原规范)相比,本次修订的条文数量有下列变动:

    原规范共有23章7个附录,共562条。其中,正文547条,附录15条。本次修订后共有25章13个附录,共810条。其中,正文745条,附录65条,强制性条文48条(款)。

    2007年12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主持召开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修订送审稿审查会。会议认为,修订后的《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吸取了近年来国内外相关地震震害经验,增加了新材料,特别是钢结构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借鉴了国内外抗震设计的理念,吸纳融合了最新科研成果和工程设计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有所创新和提高,做到了结构抗震安全性适当提高,并兼顾经济性、实用性和技术先进的目标。

    本次修订,附录A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及其第1、2号修改单进行了设计地震分组。如有修订,以新区划图为准。

    为了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编写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