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石油化工塔型设备基础
14.1 一般规定
14.1.1 本章适用于石油化工塔型设备基础(包括支承塔型设备的上部结构及其基础)的抗震设计。
14.1.2 塔基础可选用圆筒式、圆柱式、环形框架式、方形框架式、板式框架式的独立结构或联合结构。
14.1.3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式塔基础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本规范表6.1.2框架结构规定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采用,但最高应为一级。
14 石油化工塔型设备基础
14.1 一般规定
14.1.1 本章适用于石油化工塔型设备基础(包括支承塔型设备的上部结构及其基础)的抗震设计。
14.1.2 塔基础可选用圆筒式、圆柱式、环形框架式、方形框架式、板式框架式的独立结构或联合结构。
14.1.3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式塔基础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本规范表6.1.2框架结构规定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采用,但最高应为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