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91-2012 建标库

7  钢框排架结构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多层钢框架、多层钢框架-支撑与单层钢排架组成的框排架结构抗震设计。

7.1.2  钢框排架结构突出屋面的天窗架宜采用刚架或桁架结构。天窗的端壁与挡风板宜采用轻质材料。8度、9度时,排架的纵向天窗架宜从结构单元端部第二柱间开始设置;当纵向天窗架不能满足从结构单元端部第二柱间开始设置的要求时,在所设天窗架的第一个开间内,屋盖应增设局部上弦横向支撑。横向天窗架起始点距屋架两端的距离不宜小于4.5m。

7.1.3  框排架结构应设置完整的屋盖支撑系统及柱间支撑。

7.1.4  框架的楼(屋)面板宜采用现浇板;当采用预制板时,板上宜设置配筋现浇层。楼板上孔洞尺寸较大时,应设置局部楼盖水平支撑。

7.1.5  框排架结构屋面和墙面围护材料宜选用轻质板材。框排架结构围护墙和非承重内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砌体墙时,墙与框排架结构的连接宜采用不约束框排架主体结构变形的柔性连接方式;当不能采用柔性连接时,地震作用计算和构件的抗震验算均应计入其不利影响。

    2  当框架的砌体填充墙与框架柱为非柔性连接时,其平面和竖向布置宜对称、均匀,并宜上下连续。

7.1.6  支承在楼(屋)面、平台上,并伸出屋面的质量较大的烟囱、放散管等宜作为结构的一部分进行整体结构地震作用计算;与结构的连接部位应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7.1.7  框排架结构采用规则的结构方案时,可不设防震缝;需设置防震缝时,缝宽不应小于相应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