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91-2012 建标库

6.5  排架部分抗震构造措施

6.5.1  有檩屋盖构件的连接及支撑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檩条与檩托应连接牢固,檩托与屋架或屋面梁应焊牢,并应有足够的支承长度。

    2  双脊檩应在跨度1/3处相互拉结。

    3  压型钢板应与檩条可靠连接,瓦楞铁、石棉瓦等应与檩条拉结。

    4  支撑布置宜符合表6.5.1的要求。

表6.5.1  有檀屋盖的支撑布置

6.5.2  无檩屋盖构件的连接及支撑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屋面板应与屋架或屋面梁焊牢,靠柱列的屋面板与屋架或屋面梁的连接焊缝长度不应小于80mm,焊脚尺寸不应小于6mm。

    2  6度和7度时有天窗屋盖单元的端开间或8度和9度时的各开间,宜将相邻的大型屋面板四角顶面预埋件采用短筋焊接连接。

    3  8度和9度时,大型屋面板端头底面的预埋件宜采用角钢并与主筋焊牢。

    4  屋架或屋面梁端部顶面预埋件的锚筋,8度时不宜少于410,9度时不宜少于412,预埋件的钢板厚度不宜小于8mm。

    5  支撑布置宜符合表6.5.2的要求。

表6.5.2  无檩屋盖的支撑布置

6.5.3  屋盖支撑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窗开洞范围内,在屋架脊点处应设置通长上弦水平系杆,且应按压杆设计。

    2  与框架相连的排架跨,其屋架下弦标高低于框架跨顶层标高时,下弦纵向水平支撑应按等高屋盖设置。

    3  屋架放在托架(梁)上时,托架(梁)区段及其相邻开间应设下弦纵向水平支撑。

    4  屋面支撑杆件宜用型钢。

6.5.4  突出屋盖的钢筋混凝土天窗架,其两侧墙板与天窗立柱宜采用螺栓连接。

6.5.5  混凝土梯形屋架的截面和配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节间上弦和端竖杆的配筋,6度和7度时,不宜少于412,8度和9度时,不宜少于414。

    2  屋架的端竖杆截面宽度宜与上弦宽度相同。

6.5.6  排架柱和山墙抗风柱的加密区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的加密区长度和最小直径应符合表6.5.6的规定。

表6.5.6  排架柱和山墙抗风柱箍筋的加密区长度和最小直径

    2  加密区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箍筋最大肢距,6度和7度Ⅰ、Ⅱ类场地不应大于300mm,7度Ⅲ、Ⅳ类场地和8度Ⅰ、Ⅱ类场地不应大于250mm,8度Ⅲ、Ⅳ类场地和9度时不应大于200mm,山墙抗风柱箍筋肢距不宜大于250mm。

    3  排架柱侧向受约束且剪跨比不大于2的排架柱,柱顶预埋钢板和柱箍筋加密区的构造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顶预埋钢板沿排架平面方向的长度宜取柱顶的截面高度,且不得小于截面高度的1/2及300mm;

        2)屋架的安装位置,宜减小在柱顶的偏心,其柱顶轴向力的偏心距不应大于截面高度的1/4;

        3)排架平面内的柱顶轴向力偏心距在截面高度的1/6~1/4范围内时,柱顶箍筋加密区的箍筋体积配筋率,9度不宜小于1.2%;8度不宜小于1.0%;6、7度不宜小于0.8%;

        4)加密区箍筋宜配置四肢箍,肢距不应大于200mm。

6.5.7  排架纵向柱列的抗侧力构件应按计算确定;当采用柱间支撑时,其设置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间支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单元柱列中部设置上、下柱间支撑。下柱柱间支撑应与上柱柱间支撑配套设置。有吊车或8度和9度时,宜在单元两端增设上柱支撑。柱列纵向刚度不均时,应在单元两端设置上柱支撑。

        2)单元柱列较长或在8度Ⅲ、Ⅳ类场地和9度时,可在单元柱列中部1/3区段内设置两道柱间支撑。

    2  柱间支撑应采用型钢,支撑形式宜采用交叉形,斜杆与水平面的交角不宜大于55°。

    3  支撑杆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表6.5.7的规定。

    4  下柱支撑的下节点位置和构造措施应保证将地震作用直接传给基础;当6度和7度(0.10g)不能直接传给基础时,应计及支撑对柱和基础的不利影响并采取加强措施。

    5  交叉形支撑在交叉点应设置节点板,其厚度不应小于10mm,斜杆与交叉节点板应焊接连接,与端节点板宜焊接连接。

表6.5.7  交叉形支撑斜杆的长细比

6.5.8  排架纵向柱列的抗侧力构件除应采用柱间支撑外,亦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或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其计算和构造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6.2节~第6.4节的有关要求。

6.5.9  8度且屋架跨度不小于18m或9度时,柱头、高低跨柱的低跨牛腿处和屋架端部上弦、下弦处应设置通长水平系杆,且应按压杆设计。

6.5.10  框排架结构构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架或屋面梁与柱顶的连接,6度~8度时宜采用螺栓连接,其直径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宜小于M22。9度时宜采用钢板铰,亦可采用螺栓连接;屋架或屋面梁端部支承垫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6mm。

    2  柱顶预埋件的锚筋,8度时不宜少于414,9度时不宜少于416;有柱间支撑的柱顶预埋件尚应增设抗剪键。

    3  山墙抗风柱与屋架或屋面梁应有可靠连接;6度、7度和8度Ⅰ、Ⅱ类场地且抗风柱高度不大于10m时,抗风柱柱顶可仅与屋架上弦(或屋面梁上翼缘)连接;其他情况应与屋架上弦和下弦均有连接。连接点的位置应设置在屋架的上弦和下弦横向水平支撑的节点处,不符合时应在横向水平支撑中增设次腹杆或设置型钢横梁。

    4  支承低跨屋架或屋面梁的牛腿上的预埋件,应与牛腿中按计算承受水平拉力的纵向钢筋焊接;其焊接的钢筋,6度和7度时不应少于212,8度时不应少于214,9度时不应少于216。焊缝强度应大于纵向钢筋的强度;其他情况可采用锚筋形式的预埋板,其锚筋长度不应小于受拉钢筋抗震锚固长度laE加50mm,钢筋的焊缝强度应大于锚筋的强度,锚筋直径应按计算确定。

    5  柱间支撑与柱连接节点预埋件的锚件,8度Ⅲ、Ⅳ类场地和9度时,宜采用角钢加端板,其他情况可采用不低于HRB335级的热轧钢筋,但锚固长度不应小于锚筋直径的30倍或增设端板。

    6  排架跨设置吊车走道板、端屋架与山墙间的填充小屋面板、天沟板、天窗端壁和天窗侧板下的填充砌体等构件,均应与支承结构有可靠的连接。

    7  采用钢筋混凝土大型墙板时,墙板与柱或屋架宜采用柔性连接。

6.5.11  支承排架跨屋架或屋面梁的牛腿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牛腿的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和柱的箍筋直径,其间距不应大于100mm。

    2  牛腿的箍筋应按受扭箍筋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