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 液化】土地:基,
—
:4.:3.1 《 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不含:黄土)的《液,化判:别和地基处理6度】时,可不进行判》别和处理但》对液:。化沉陷敏感的乙【类,构筑:物可按7度的要求进!行判别和处理;7】度~9度时》乙类构筑物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进行判别和处!理
4.!3.2 》地面下存在饱—和砂土、饱》和粉土时除6度外】应进:行液化判《别;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应根据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的液化《等级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
注!本条饱和土液化判别!要,求,不包括黄土》、粉质黏土
】
,
4.3.3 】 ,饱和的砂土或—粉土(?不含:黄,土)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初步判别《为不:液化或液化》轻微而不计入液化】影响:
! 1 《地,质年代?为第四纪晚更新世(!Q3)及《其以前时7度、【8度时可判为—不液化
【
—2 粉土的黏【粒(粒?径小于0.005】mm的颗粒)含量】百分率7度、8度和!9度分别不小于1】0、13和16【。时可判为不液化土】
《。。
注【用于液化判别—的黏粒含量系采用】六偏磷酸《钠作分?散剂测定采用其他】方法时应按有—。关规:定换算
【
》 3 ? 浅埋天然地基的构!筑物当上覆》非液化土层厚度和地!下水位深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判别为?液,化轻微而《不计入液化影响
!
du—>d0+db-2】 : — (4?.3.3-1—)
—
d:w>d0+db【-3 《 , (4】.3.3-2—)
》
du+》dw>1《.,5d0+2db-】。4.5 【 《 (4.3.3-3!)
【式中dw地》下水位深度(m)可!按设计基《准期内年平均最高】水位采用也可按近期!内年最高《水位采用《。;
! du—上覆非液化土层【。厚度(m)计算时宜!将淤:泥和淤泥质土—层扣除;
》
! d?。。b,基础:。埋置深度(m)不】超过2?m时:。可采:用2m;
》
,
— d》0液化土特征—。深度(m)可按【表4.3.3采【用
表4!.3.3 液化】土特征深度(—m)
【
:
?
:注当:区域的地下水位处】于变动状态》时应按不利》情况:确定
》
?4,.3.?4 当《饱和砂土、粉土的初!步判别认为需—进一:步进行液化判别时应!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法判别地面下【20m范《围内:土的液化;》本规范第4.2.】。1条:规定的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抗震承》载力验算的各类构筑!物可只判别》地,面下15m范—围内:土的液化当饱和【土标准贯入锤击【。数(未经杆长修正】。)小于或等于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时【应判为液化土当【有成:熟经验时可采用其他!判别:方,法
—
《 在地面《下20m深度范【围内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可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Ncr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 N0【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可按表4.》3.4采用;—。
— 》 d:s饱和土标准贯入】点深度(m);【
,
【 《。d,w地:下水位(m);【
【 ρc黏粒!含量百分率当小【于3或为砂土时应】采用3;
—
— ? β调整系数设【计地震第一组取0.!。8,0第二组《取0.95第三组取!1.05
》
表4.3!.4 《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N0
【
—
4.3.5】 对存在液—化砂土层、》粉土层的地》基应探明各》液化土?层的深度和》厚度按?下式:计算每个钻孔—的液化?指数并应《按表:4.3.5综合划分!地基:的液化等级》。
—
《
:式中IlE液化指】数,;
—
? n在判别】深度范围内每一个】钻孔:标,准贯入?试验点的总数;
!
! Ni、《Ncri《分,别为第i点标准贯入!锤击数?的,实测:。值和:临界值当实测值大】于临界值《时应取临界值;【当只需?要判别15m范【。围以内的液化时【15m以下的—实测值可按临界【值采用;
!
《 di》第i:点所代表的》土层厚度(m)可】采用与该标准贯【。入,试验点相邻的上【、下两标准贯—入,试验点?深度差的1/2但上!界不高?于地下水位深度【下界不深于液化深度!。;,
! Wi第i土层!单位土?层厚度的层位影【响权函数值》(,m-1?)当该?层中点深《度不大?于5m时应》采用10等于20】m,时应采用零》值5m~《20m时《可按线性《内插法?取值:
表4.!3.:5 : 液:。化等级与液》化指数?。的对应关系》
《
?
》4.3.6 当】液化砂土层、粉土层!较平坦且均匀—时宜按表4.—3.6选用地基【抗液化措施》;尚可计入上部【结构重力荷载对液化!。危害:的影响并《可根:据液化震陷量—的估计适当调—整抗液化措施
!
》 未经处》理的液化土层不宜】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
】
?表4.3.6— , 抗液化措施
】
【
注甲类—构筑:物的:地,。基抗液化措施应进】行专门研究但不宜低!。于乙类的相应要【求
—
4.3.7 】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采【用桩基?时,桩端伸入液化—深度以下稳定土层】中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应》按计算?确定且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坚硬黏性》土和密实粉土—尚不应小于0.8m!对其他非《岩石:土尚:不宜小于1.5m】
【 2 采用】深,基础:时基础底《面应埋入液化深度】。以下的?稳定土层中》其深:度不应小于0.5m!
! ,3, 采用加密—法加:固时应处理至—液,化深度下界;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宜小于本规!范第4.3.4【条规定?的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
》4 应《用非液化土替换全部!液化土层也可—。增加上覆《非液化土层》的厚:度
》
,
: : 5 采用—加密法或换土—法处理时《在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应超过基础】底面下处《理深度?的1/?2且:不小于基础宽—度的1/《5
【4,.,3.8? 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处理深《度应:使处理后《的地基液化》指数减小其值不【。宜大于5;大面积】筏基、箱《基基础外《边,界以内沿长宽方【向,距外边?界大于相《应方向?1/4长度的—中心区域处理—后的液化指数不【宜大于6;》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尚不应小】于基础底《面下液化土特征深度!和基础宽度的较大值!
?
,
》。 2 采用—。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宜小!于,按本:规范第?4.3.4条规【定的: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
3 ! 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3.7条!第5款?的规定
【
4 】 应采取增》。加上覆非液》化,土层的厚度、—改善周边的排水【条件等减《小液化沉陷的—其他方?法
4】.3:.9 ? 减轻液化影响的】。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可,综合采用《下列措?。施
:
【 1 《 选择合适》的,基础埋置深度
!
2 ! 调整基础底—面积:和,减小基?础偏心
】
》3 采用》箱基、筏《。基或:钢筋混凝《土十字形基础独【立基础加设基—础连梁?等加强?基,础的整体性》和刚度的《措施:
】 4 减轻荷】载、增强上》部结构?的整:体刚度?和均匀对《称性合理设》置沉降缝采用对不】均匀沉降不敏感的】结构形式等
—
,
》 5《 管道穿过—构筑物处预留足【够尺寸或采用—柔,性接头等
!
4.3.10 !在故河道以》及临近河岸》、海岸和边坡等【有,液化侧?向扩展或流滑可【能的地段内不宜【修建永久性构—筑物;必须修—建永久性构筑物时】应进行抗滑》动验算采取防止土体!滑,动或提高结构整体】性,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