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91-2012 建标库

3.6  非结构构件

3.6.1  非结构构件,包括构筑物主体结构以外的结构构件、设施和机电等设备,自身及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

3.6.2  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由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分别负责完成。

3.6.3  附着于结构层上的非结构构件以及楼梯间的非承重墙体应采取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或锚固等措施,并应确定其对主体结构的不利影响。

3.6.4  主体结构的围护墙和隔墙应分析其设置对结构抗震的不利影响,应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

3.6.5  在人员出入口、通道和重要设备附近的非结构构件应采取加强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