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场地和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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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选择构筑物场!。地时应根据工程规划!、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等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地段:、一般地段》、,不利地段和危—险地段?作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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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经综合评价后划【分的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类、?乙,类构筑物不应—建造丙类《构筑物
》
?。
,3,。.3.3 —工程场地为Ⅰ类时】甲类、乙类构筑物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丙类构筑》物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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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工程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宜!分别:按设计基本加速度】0,.20g(8度【。。)和0.40g(9!度)时各抗震设防】类,别构筑物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
3.【3.5 地—基和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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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
!
? 2 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当采用》不同基础类型或基】础埋深显著》不同时?应,根据地震时两部分地!基基础的沉降差异】和结构反《应分析结果在—。。基,础、上部结构的相关!部位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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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地基主要持力层范!围,内,存在液化土、软弱】黏性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时!应根据地震时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大》小或其他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
】
3.》。3,.,6 山区工程场】地和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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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区工程场地勘察应有!边,坡稳定性评价和【防治方?案建议;《应,。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和使用要求!设置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边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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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边坡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有关规定;—其稳定?性验算时《摩擦角应根据—设防:。烈度的?高低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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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边坡附近的构筑】物基础应进行—抗,震稳定性设计—构筑物基础与—土质或?强风化岩《质边坡的边》缘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其值】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的《高低确定《并应采?取防止地震时—地基基础破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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