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 场地和地基基【。础
【
3.3.1 】 ,选择构筑物场地【时应根据《工程:规划、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等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地段、一【般地段、不》。利地段和危险地【段作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
】
3.3.2】。 经综合》评价后划分的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类、乙类构筑【物不应建《造丙类构筑物
!
3.3.【。3 工程场地为】Ⅰ类时甲类》、乙类?构筑物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丙类构筑物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
:
3.3.4【。 :工程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宜分别按】设计基本加》速度0.20g(8!。度)和0.40【g(9度)时各抗】震设防类别构—筑物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
3》.3.5 地基和!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
《
【2 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当采用】不同:基础类型或基—础埋深显著不同时应!根据:地震时两部分地【基基础的沉降差异】和结构反应分析【结果在?基础、上部结构的】相关部?。位采取相应措—施
【 , , :3 ?。地基主要持力层范】围内:。存在液?化土、软弱黏—性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时应《根据地震时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大小或】其他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
—
3.3—.6 山区工程场!地和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山区《工程场地勘》察应有边坡稳—定性:评价和防《治方案建议;应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和使用?要求设置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边坡工!程
! 2 边坡【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有关规》定;:其稳定?性验算时摩》擦角应根据设—。防烈度的高》低进行修正
【
,
:。
3— 边坡《附近的构《筑物基础应进行抗】震稳定性设计构【筑物基础与土—质或强风化岩—质边坡的边缘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其值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的!高低确定并应采取防!止地震时《地基基础破》坏,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