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场地和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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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选择?构筑物?场地时应根据工程规!划、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等!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地》段、一般《地,段、不利地段和【危险地?段作: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
】3.:3.2? :经综合评价》后划分?的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类、《乙类构?筑物不应建造丙【类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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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工程》场地:为Ⅰ类时甲类—。、乙:类构筑物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丙类构筑物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3.4 【工程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宜分?别按设计基本加速度!0.20g(8【度)和0《.4:0g:(9度)时各—抗震设防类别构筑】物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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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地》基和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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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
! 2 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当》采用不同基础类【型或基础埋深—显著不同时应—根据地震时》两部分地基基—础的沉?降差异和《结构:。反应分析结》果在:基础、上部》结,构,的相关?部,位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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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地基主要持】力层范围内存在【液化土、软弱黏【性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时应根据地震时!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大小或其他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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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 山区工程场地【和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山区【工程场地勘察—应有边坡《稳定性?评,价和防治方案建议;!应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和使用要—求,设置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边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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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边坡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有关规定;其稳定性!验,。算时摩擦角》应根据设《防烈度的高》低,。进行修正《
】 3 边坡附】近的构筑物基—础应进行抗震—稳定性设计》构筑物基础与土【质或强?风化岩质边坡的【边缘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其值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的高?。低确定并应采取防止!地震时?地基基础破》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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